2025-05-12 20:05
一人好好走着路,与前方“突然转身往回走”的路人相撞,导致对方骨折,因“未保持安全距离”,被法院判赔7万元?近日,山东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的普法案例引发热议。据央视新闻报道,李沧区法院最新回应,此前关于原告“突然转身往回走”的表述错误,事实是“缓慢转身站住”;关于被告“未保持安全距离”的表述不恰当,应是“从后面左右张望、快步前行,未注意前方情况”。
策划/撰稿/资源提供:毛颖颖 贾亮 辛音
出镜主持:曾麒
摄制:曾麒
编辑:曾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