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5-13 13:24
2025年5月7日,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贵州省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巡视员舒立志受贿一案。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指控:2002年至2024年,被告人舒立志利用担任贵州省原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主任、贵州省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巡视员等职务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办理及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公司筹建及经营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981万余元。检察机关提请以受贿罪追究舒立志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舒立志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舒立志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2024年6月17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消息,贵州省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巡视员舒立志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通报称,据贵州省纪委监委消息:贵州省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巡视员舒立志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贵州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24年11月25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消息,贵州省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巡视员舒立志被开除党籍。
通报称,据贵州省纪委监委消息:经贵州省委批准,贵州省纪委监委对贵州省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巡视员舒立志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舒立志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违背组织原则,违规为他人谋取人事利益并收受财物;廉洁底线失守,利用原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他人财物,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从事营利活动;私德不修,家风不正,对其子失管失教;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构成职务违法;以权谋私,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办理及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公司筹建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舒立志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贵州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贵州省委批准,决定给予舒立志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综合:贵州高院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