锐评丨学习教育期间违规吃喝?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哪有“八小时之外”
北京晚报 | 记者 辛音

2025-05-14 18:17 语音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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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面学习铁规矩,背后挑衅硬杠杠。日前,中央层面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工作专班、中央纪委办公厅公开通报河南省信阳市、罗山县10名干部学习教育期间违规吃喝问题。其中,5名参加聚餐的人员共饮白酒4瓶,1人饮酒后于当日下午死亡。事后,罗山县委政法委向县委报送报告,隐瞒死亡人员饮酒情况,县委书记余国芳明知该报告不实,却未向上级党组织报告。涉事5人给予死者家属的补偿中,部分资金系向管理服务对象借用。

头一天温习了党内铁的纪律,第二天就有这么多领导干部聚在一起违规吃喝,充分说明参与者视参加学习教育活动为走过场,将党内纪律规矩当耳旁风。台上一套台下一套,显然将学习教育异化为应付差事的形式主义;酒桌豪饮乃至有人酒后死亡,暴露出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毫无敬畏之心。通报严肃指出,案例涉事人顶风违纪、违规吃喝,性质极为严重,影响极为恶劣,反映出一些干部政治意识淡薄,毫无敬畏戒惧之心,必须予以严肃处理。

一个值得注意的细节是,3月22日中午,罗山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献林组织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当天是周六。因此有网友发出疑问,难道周末也不许聚餐饮酒?其实,身为党员干部尤其是各个单位和部门的主要领导干部,对党内相关规定心知肚明。党纪党规没有工作日和节假日的分界线,中央八项规定更不是只在八小时之内生效的弹性约束。

在八小时内按照党纪党规约束自己,八小时外就放飞自我,本质上还是纪律意识松动的表现;工作场合学习体会讲得头头是道,私下里全然不顾言行举止是否符合规定精神,说明学习并未入心。正是因为心中没有敲响“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警钟,李献林等人不仅在学习教育期间公然违规吃喝,还在闹出人命后,演出向管理服务对象借款“平事”的荒唐一幕,同时出现罗山县委政法委交失实报告、县委书记明知情况不实却未向上报告的“默契配合”。责任链条上这么多环节失守,实在令人痛心。

越过八项规定的红线,掩盖问题、逃避责任不惜瞒报谎报,严重破坏干部队伍的形象和公信力,严重冒犯党纪国法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李献林等人或因涉嫌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立案审查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或受到撤职、处分、调离原岗位等处理。不留情面的惩戒,再次彰显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和坚强意志。任何试图在“八小时之外”搞变通、在执行党规党纪上打折扣的行为,终究要付出沉重代价。

在党中央响鼓重锤、三令五申,在全党部署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之际,罗山县参与违规吃喝的10名干部充当了反面教员,教训深刻,可叹可鉴。“对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要越往后执纪越严”,党员干部切莫再心存侥幸顶风违纪,“舌尖上歪风”不可再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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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辛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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