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5-15 17:57
今年5月15日是第七个“全国投资者保护宣传日”。作为全国七家检察机关证券期货犯罪办案基地之一,市检三分院通报,自2022年北京市证券期货犯罪案件实现集中管辖以来,案件办理数大幅递增,去年受案数量为72件165人,较2022年增长近3倍,多项办案数均升为全国首位。
财务造假案件多发频发
据介绍,财务造假案件主要涉及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和欺诈发行证券罪两类案件。2024年,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案件数量激增,打破过去以内幕交易案单一案件占绝对主导的局面,成为仅次于内幕交易的第二大类案件。
检察机关在办案过程中发现,财务造假手法多样、造假比例畸高,通过虚构业务、操纵会计科目等方式美化财务报表,造假虚增比率动辄超100%,最高达880%;同时呈现跨周期持续造假、系统性造假等特点,造假行为普遍持续2年以上,造假周期平均时长2.8年,涉案上市公司通过签订虚假合同、嵌套主体、资金回流等方式掩盖造假痕迹,系统性造假的隐蔽性不断升级。
“重在意会”成为内幕交易犯罪新形态
2024年受理内幕交易案件相较于2023年降低了34%,但疑难复杂案件明显增多。
从信息传递来看,交易者与内幕信息知情人多为亲朋好友或商业伙伴等关系,信息传递“点到为止”“重在意会”“你知我知”,在看似普通的交流互动中就完成了内幕信息的无痕传递。而且,二手甚至多手传递情形增多,内幕信息传递链条不断延长。检察机关需要结合二人交往过程、交流意图以及其他间接证据等予以综合认定。
从交易过程来看,行为人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的交易行为呈现多种样态,交易行为与内幕信息之间的联系、交易行为是否异常等问题日趋复杂。例如,具有特定关系的人员共同进行内幕交易,公募基金等金融机构内部人员利用单位资金进行内幕交易,行为人在二级市场买入股票的同时,利用场外衍生工具同步开展交易的跨市场内幕交易等新型案件不断出现。
个别中介组织沦为造假“帮凶”
检察机关在办案中发现,个别中介组织丧失独立性,沦为造假“帮凶”。例如,个别会计师事务所未经任何审计工作直接签字,出具无保留意见的虚假审计报告,甚至主动配合上市公司签订虚假合同、虚增收入,从资本市场“看门人”异化为“放水者”,严重破坏资本市场信息公平和投资者信心。
另外,审计程序形式化,致使风险识别失效。个别会计师事务所对异常财务指标未实施穿透核查,导致重大错报未被发现,如某涉案能源公司隐匿表外负债62亿元,审计机构未函证担保合同,仅凭管理层承诺即出具无保留意见。
还有的会计师事务所,具有长期为同一上市公司提供审计与咨询服务的“双重角色”,在长期的业务往来中形成固化利益绑定,极大削弱了审计环节的中立性和客观性,致使审计报告沦为“背书工具”,助长系统性财务造假。
检察建议:坚持全链条惩治证券期货犯罪
针对上述问题,市检三分院副检察长崔誉表示,要加强对财务造假、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重点领域证券期货犯罪的打击力度。依法从严打击财务造假,坚持“惩首恶”与“打帮凶”并重,强化对造假行为人及配合造假方的追责,有效打击系统性、隐蔽性、复杂性财务造假。强化对泄露内幕信息人员的追责力度,加强间接证据运用,准确认定泄露内幕信息犯罪。
同时,依法从严全链条惩治操纵证券市场犯罪,对非法荐股、非法配资等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业务的违法犯罪行为予以坚决打击,深挖彻查关联犯罪、洗钱犯罪,持续净化资本市场生态。
此外,强化法律监督,压实中介组织“看门人”责任,检察机关要加强与中介机构行政主管部门及行业自律组织的衔接协作,通过制发检察建议、加强风险提示、推动完善行业立法等方式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助推证券期货服务机构领域治理能力和治理方式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