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5-16 11:03
顺义一居民帮邻居抓牛,没想到却被牛顶伤导致骨折。近日,顺义法院审理一起因饲养动物造成的侵权纠纷案,法院认定邻居作为动物饲养人和被帮助的受益人,应当承担七成责任。
2024年1月21日,王某准备把自家饲养的牛卖了,邻居张某来到王某牛棚内帮忙,在帮忙抓牛装车期间,因牛受惊导致张某摔伤。张某受伤后被送往医院治疗,被诊断为骨折,王某为张某支付医疗费、救护车费用及现金,共计3万余元。后来,张某诉至法院,要求王某赔偿其伤残赔偿金、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精神抚慰金、鉴定费等共计41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帮王某卖牛,无论原告是被牛顶倒摔伤,还是在躲牛后退时滑倒摔伤,王某作为动物饲养人和被帮助的受益人均应担责。不过,张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且有多年养牛经验,对于如何拴牛、如何避免受伤均应有一个基本的注意义务。根据原告自述的受伤过程以及法庭调查事实,法院认定张某对自身损失也有过错,可以适当减轻被告的赔偿责任,酌定被告王某按照70%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赔偿张某各项经济损失共计24万余元。
顺义法院牛栏山法庭法官张婷介绍,作为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要严格遵守动物饲养规定,务必加强对饲养动物的管理和约束,尤其是在饲养动物普遍的农村地区,要时刻警惕和防范牛、马、犬等可能引发的伤人事件,加强对牲畜的管理和看护,以免因管理不善而引发不必要的纠纷和损失。同时,如遇到受惊吓或发病的大型牲畜,切勿靠近围观或盲目阻拦,应与之保持安全距离,并及时报警求助,避免造成人员伤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