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高院发布典型案例,依法惩治民营企业内部人员腐败犯罪
北京日报客户端 | 记者 张蕾

2025-05-20 14:35 语音播报

头版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近日向社会发布5起涉民营企业司法保护典型案例。这5起案件均为刑事案件,涉及惩治民营企业内部人员腐败犯罪、保护新质生产力、全力追赃挽损等方面。典型案例体现了北京法院对民营企业内部人员腐败犯罪的依法惩治,以实际行动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

在刘某光等人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职务侵占案中,被告人刘某光任职的公司系我国头部电商企业。作为公司的国际贸易部负责人,刘某光在企业开展内部业务中实施职务侵占和受贿行为长达四年时间,数额高达1亿余元,对企业当下和长远的财产利益造成严重侵害,也影响了我国企业在国际市场的声誉形象。

法院坚持打击犯罪和保护企业并重,在被告人拒不供认主要犯罪事实的情况下,通过对全案证据的审慎分析和综合判断,精准区分经营策略与腐败犯罪的界限,准确认定案件性质。被告人刘某光因犯职务侵占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九年,并处罚金130万元。

在刘某贵等人合同诈骗案中,被告人刘某贵出资购买空壳融资公司,伙同他人利用小微企业主急于融资的迫切心理,以帮助融资为由,收取客户考察费,并指定客户到合作的中介机构制作各类报告后收取中介机构返款,客观上没有帮助客户成功办理一笔融资业务。

该案系全链条诈骗,隐蔽性强、危害性大,被害公司多达29家,遍及全国,严重破坏金融秩序及危害民营企业融资环境。法院坚持依法惩治金融领域犯罪,准确认定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刘某贵因犯合同诈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罚金12万元,剥夺政治权利2年,其余被告人也均被判处刑罚。

对于民营企业内部人员腐败犯罪案件,法院全力追赃挽损,综合运用查封、扣押、冻结等保全措施,督促被告人退赔退赃,及时为民营企业挽回损失。在冯某等人职务侵占案中,被告人冯某作为互联网企业的普通员工,任职一年多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侵占公司钱款高达1.4亿余元,严重侵害了被害单位的财产权益。

法院在案件审理期间,强化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的协作配合,及时固定赃款、物证据,依法处置涉案财物;同时强化释法说理,积极促成被告人认罪认罚,在家属的帮助下予以退赔,最终追回赃款6000万余元,其中4200万余元系被告人在审判阶段主动退赔,有效维护了涉案企业的合法权益。

北京高院相关负责人介绍,北京法院通过梳理重点行业、重点岗位、重点环节的腐败风险,对高发行业领域,有针对性地制发司法建议,促推形成长效企业内部反腐败机制。

同时,北京各级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在审理涉民营企业案件中准确把握刑事犯罪与经济纠纷之间的界限,严格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构建行刑衔接有序、刑民处置清晰、财物追缴规范的治理体系,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编辑:王雯淼

打开APP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