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5-20 15:51
“灵活伸缩的阳光房,物业来了都没用,阳台再也不会湿漉漉”……据法治日报报道,近日在北京某些小区,多名业主正在抢装移动阳光房,主要用于露台或阳台封闭。商家称,安装可伸缩折叠的阳光房,不用时收起来,直接“秒消失”,可以避免被认定为违法建设,规避物业公司检查。
据报道,伸缩自如、可放可“藏”的移动阳光房到底能不能安装、算不算违章建筑,看法不一。支持者认为,移动阳光房收放自如、“秒消失”等特点,在改善居民生活条件的同时,对其他业主的干扰十分有限。更为关键的,是目前没有法律法规禁止安装移动阳光房。根据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等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但移动阳光房属于新事物,算不算“建筑物”“构筑物”尚无明确界定。反对者则认为,移动阳光房其实是固定阳光房的变种,同样占用公共区域,还可能侵害邻居采光等权益。
值得注意的是,一些移动阳光房的生产厂家和销售商家,在这一法律法规上的模糊地带大做文章,或在设计上“巧妙”规避固定阳光房的风险,或在销售时向业主传授规避监管的“技巧”。虽然移动阳光房是不是违建尚无定论,但推销商显然按照“非违建”推销。对于消费者来说,或相信商家的说辞,或抱着侥幸心理安装;对于小区物业来说,即便不认同业主的做法,也限于无法定性,不好强行阻拦。
移动阳光房越搭越多,亟待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尽快廓清“模糊地带”。移动阳光房能不能搭、在什么条件下可以搭、如果被认定为违建该承担什么责任,应该清晰化、法治化。既让业主在居住环境改造时知晓哪些可为哪些不可为,也让物业公司等在巡查或者执法时有据可依,同时倒逼经销商不能擦边营销。
经过多年治理,肆意私搭乱建的固定阳光房基本“歇菜”了;打着“秒消失”“躲监管”旗号的移动阳光房,同样不能任性侵蚀公共空间。移动阳光房不再“盲”装,是为了保护安装业主的利益,也是对小区公共空间和全体业主利益的守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