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鲁谷派出所民警在进行出租房屋检查时发现,辖区北方中惠写字楼有违规出租短租住房的情况。公安机关依法对短租房出租人谭某予以行政罚款的处罚。
民警提示
为保障短租房房主、租客的切身利益,在此提示广大短租房房主,在为租客办理入住前,需当面验证租客身份证件,通过短租房自主申报系统,实时登记承租人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居住时间等基本情况。此外,在经营过程中,务必及时检查房屋的消防、治安、卫生条件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并对承租人使用情况定期检查,保障房屋使用安全。
法律依据
根据《北京市租房租赁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短租住房的出租人应当在住宿人员入住前当面核对住宿人员身份信息,即时通过规定的信息系统申报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