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348万余元国有资产私分给个人,罗健瑞当庭认罪悔罪
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

2025-05-22 18:54 语音播报

时事

2025年5月22日,贵州省长顺县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贵州省黔南州水文水资源局原局长罗健瑞私分国有资产、受贿一案。

贵州省长顺县人民检察院指控:2012年至2023年,被告人罗健瑞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黔南州水文水资源局的国有资产348万余元集体私分给个人,罗健瑞分得95.891万元;2017年1月至2023年2月,被告人罗健瑞利用其担任黔南州水文局水情与水资源评价科科长、局党委委员、总工程师、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承接项目、验收、资金拨付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55万余元。检察机关提请以私分国有资产罪、受贿罪追究罗健瑞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罗健瑞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发表了意见,罗健瑞作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本案将择期宣判。

社会各界群众70余人旁听了庭审。


编辑:胡德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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