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传河被公诉!曾被批买官卖官,搞钱色、权钱交易
检察日报正义网 | 作者 王诗雅

2025-05-28 16:36 语音播报

时事

正义网记者5月28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日前,青海省政协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原副主任刘传河(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青海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青海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海北州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海北州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刘传河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海北州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03年至2021年,被告人刘传河利用担任海西州茫崖市党工委书记,玉树州委常委、组织部部长,青海省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工程项目承揽等事宜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刘传河 资料图

公开资料显示,刘传河,汉族,1963年10月出生,江苏沛县人,1981年11月参加工作,1987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

刘传河曾任青海省天峻县委宣传部部长、乌兰县委副书记兼县委党校校长、格尔木市委副书记兼市委党校校长、海西州茫崖工委书记兼政法委书记等职。2009年,任玉树州委常委、组织部长,2014年,任青海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2019年,任青海省政协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副主任(驻会),后卸任该职。

2024年11月11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刘传河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青海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搞政治攀附

买官卖官

2025年3月19日,青海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消息,刘传河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通报称,刘传河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不信组织信关系,搞政治攀附;罔顾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旅游活动安排;违背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买官卖官;廉洁底线失守,为他人提供帮助并收受财物,搞钱色交易;将公权力当作攫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权钱交易,在承揽工程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刘传河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行贿、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共青海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青海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刘传河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接受购物卡、冬虫夏草等礼品

被公开通报

2025年4月2日,青海省纪委监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其中包含刘传河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通报显示,2013年至2017年,刘传河多次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高档烟酒、购物卡、冬虫夏草等礼品及礼金,折价36万元。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提供的旅游安排。刘传河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

2025年4月9日,青海省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刘传河作出逮捕决定。


编辑:谢永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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