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位“只售不租”,业主有车难停,小区停车为何如此费劲?
北京日报客户端 | 记者 陈强 孟紫薇

2025-05-28 16:41 语音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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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女士即将搬入海淀区一处新建小区,可在哪儿停车却让她感到苦恼:产权车位35万元一个,只能买不能租。否则,业主的私家车就属于访客车,按小时收停车费。为了买这套房,她已经贷款几百万元,无力再购买车位。

记者走访发现,不少小区都存在车位“只售不租”的情况,买不起车位的业主只得自行找地儿停车。许多业主慨叹——在自家小区停车为何还如此费劲?

现象1 只售不租

产权车位售价高

开发商随意定价

与这处楼盘相邻小区,产权车位“只售不租”已经实施了好几年。前年,业主孙女士拿到新房钥匙,正发愁自己的新能源车没地方停车充电,开发商主动推荐售价37.9万元的“充电车位”,她果断入手。

没想到,过了一段时间,开发商竟将“充电车位”售价降到了25万元。更让业主们惊讶的是,地库所有车位都能安充电桩。孙女士感觉自己被骗了,便找开发商理论。结果,对方掏出合同,拒绝退款。“车位定价不透明,开发商说多少是多少,对消费者很不公平。”孙女士说,按照开发商的说法,产权车位卖多少钱,是供求关系决定的,这叫“市场调节价”。

然而,面对开发商所说的“市场调节价”,业主并不买账。亦庄某小区业主也有类似遭遇,业主张先生认为,产权车位应该有更加详细的计算依据,绝对不能开发商“一口价”,业主连还价的余地都没有,“不开放租赁停车位,是不是在搞‘饥饿营销’那一套,逼着我们买高价车位?”

现象2 以租代售

人防车位不短租

一租就得二十年

亦庄这个小区的车位分为产权车位和人防车位两种,产权车位每个售价在20万元以上,人防车位则根据位置不同,“一次性租20年”的金额在8万元到10万元不等,而且数量有限,每次就放出几个车位。

知情人透露,人防车位指的是依人民防空法的要求,在各小区人防空间设置的停车位。按照相关规定,人防车位产权归国家,不得买卖,但可以租赁,租赁合同有20年最长租赁期的限制。

既然人防车位租赁期最长为20年,开发商为什么不用来短租呢?对此,这个小区物业工作人员表示,不清楚开发商什么时候开放车位短租业务,业主如果有需求,可以尝试从已经购买车位的业主手里租车位。记者发现,这种说法让很多业主感到不满。有业主认为,开发商采用这种方式,实际上就是逼业主长期租赁,有“以租代售”的嫌疑,“这就是变相高价销售没有产权的人防车位。”

5月24日晚9时许,通州区台湖某小区外,业主纷纷将私家车停放在道路上(上图)。此时,这个小区的地下一层车库还有许多空置车位(下图)。受访者 供图

面对小区地下车库售价20万元左右的产权车位,通州区台湖某小区的业主们希望早日开放人防车位短租业务。业主王先生告诉记者,从2023年入住至今,小区的人防车位一直没有投入使用。

早在2020年,这个小区附近区域已划归经开区管理。入住新家后,业主们通过多种渠道反映小区车位“只售不租”问题。半年多前,经开区审批局给这个小区人防车位办理了使用许可。然而,时至今日,开发商仍以“暂不具备开放条件”为由,拒绝租赁人防车位。

“没购买车位的车,小区地库进不去。只能每天晚上在小区外边违章停车,第二天一早赶紧开走。现在,到了晚上,小区周边的路两侧车辆挤得跟一锅粥似的,可小区地库却是空荡荡的。”业主鲁先生说,已经有不少居民准备起诉开发商“只售不租”车位的行为。

维权

法院判令车位出租

开发商却拒不执行

“我们胜诉后,业主的车可以进小区停车,暂时不用花钱。但是,小区的闲置车位依然没有开放租赁。”站在朝阳区某小区门口,业主孙晓东告诉记者。

今年35岁的孙晓东是一名律师。此前,他以小区闲置车位“只售不租”为由将开发商告上法庭,案件由朝阳区人民法院审理。去年10月,法院判决:小区开发商应将未售出的产权车位向业主开放租赁,并向业主公开车位的出租、出售及附赠情况……

“之前,开发商坚持车位‘只售不租’,而且售价高达28万元,不少业主无力购买。”孙晓东说,结果,因为没有购买车位,业主的车进不了小区。可是,地下车库80%以上的车位都是空的。令他印象最深的是,有一次,业主车辆被阻拦在小区门外,后面的车排起长队,导致道路堵塞社会车辆无法通行。

孙晓东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六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小区存在大量闲置车位,开发商却“只售不租”,显然与“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相违背。

小区业主签名表达租停车位的意愿

案件审理过程中,法官询问了好几个问题。例如,小区有多少业主想租车位?小区周边的停车情况怎样?为此,孙晓东组织了问卷调查、收集居民签名、拍摄视频等,向法官表达业主心声、证明小区周边确实“无处可停”。法院最终判决支持了孙晓东的诉求。

然而,业主胜诉已经半年多了,小区车位租赁仍未执行。有业主表示,开发商怕“破例”后出现“不好的影响”——这个楼盘的开发商在北京还有不少项目,一旦开了“口子”,其他小区也要效仿,产权车位卖不出去,资金回笼可能受到影响。

“法院判决已明确不能‘只售’,但似乎对开发商没有足够的约束力。”一位小区业主说,虽然现在车辆可以进小区停车,但真怕哪天开发商一“任性”,又把大家拦在门外,“难道我们业主得天天带着法院判决书上班吗?”

破解

政策存模糊地带

车位管理应细化

胜诉后,孙晓东把相关经验分享到了网上,很快就有很多其他小区的业主联系他。“许多小区都存在类似情况,业主们都很头疼,希望寻求帮助。”孙晓东说。

既然“只售不租”车位涉嫌违法,为何开发商还敢这样做?孙晓东表示,因为相关政策存在模糊地带,比如《民法典》虽然明确车位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但缺乏明确具体条款,容易让个别开发商“钻空子”。而且起诉开发商要耗费原告大量时间,“我本人即便是专业律师,整理材料也花了半年多时间。”

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律师朱桂颖表示,开发商以“只售不租”名义拒绝提供停车服务,实际上是变相限制了小区内业主通过出租等方式使用车位的权利,业主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开发商将空置的车位向业主出租。如果车位产权归全体业主,业主可通过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参与对车位出租的定价、管理。

朱桂颖建议,在法律层面细化小区车位管理细则,通过政策规范、市场调节与人性化管理,让社区更加和谐。

管理涉及多部门

应健全协商机制

业主发现小区车位“只售不租”,该找谁解决?记者调查发现,目前,本市不少新建小区车位管理涉及多个部门,职责交叉,协调并不容易。

此前,顺义区仁和镇临河片区内多个新建小区车位售价高、租赁难,不少业主向12345市民服务热线反映问题,最终都交由属地处理。

仁和镇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属地已督促开发商尽快完成各地块人防备案手续,并会同物业推进车位租赁。考虑到小区周边停车难问题,属地还主动协调顺义交通支队李桥中队,实施“柔性执法”,在保障通行安全前提下,允许部分道路两侧夜间临时停车。同时,正在规划增设公共停车场。

“这项工作牵涉面很广。”这位负责人坦言,解决停车难题,单靠哪个部门都难以一揽子解决。例如:增设公共停车场就涉及区规自分局、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区住建委棚改办、区城管委道路科等多个部门。

这位负责人还表示,希望联合多部门建立“小区车位管理协商机制”。对于业主们面临的停车难困境,加强部门间合力,做到信息共享、同步推进。同时,回应业主合理诉求,保障其合法权益,“目标就是让资源用得其所,业主‘车有位、心不累’。”


编辑:王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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