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推动生态环境立法筑牢美丽中国建设法治根基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 作者 左翰嫡

2025-05-29 12:43 语音播报

清风北京

“生态环境保护是社会治理的重要领域,同样要发挥好法治的规范和保障作用。”在生态环境部5月27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生态环境部法规与标准司司长赵柯表示,生态环境部积极推动生态环境立法,升级生态环境标准,深化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筑牢了美丽中国建设的法治根基。

在立法方面,赵柯介绍,生态环境法典编纂在我国的环境立法史上是一个里程碑,生态环境部全力配合立法机关推动法典编纂工作,目前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果,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初步审议了法典(草案)。此外,作为我国应对气候变化领域的第一部行政法规,《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的颁布实施对于碳市场运行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有力保障和促进了碳市场的健康发展。《生态环境监测条例》也正在积极推进当中。在部门规章层面,生态环境部制修订了《排污许可管理办法》等六件部门规章,不断完善生态环境法律法规体系。

“现在的法典(草案)共是1188条,约16万字。”谈及正在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生态环境法典(草案),赵柯说,法典(草案)有五方面亮点,一是保持了延续性,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等章节都保留了现行法律的核心内容,保持了法的相对稳定性。二是回应了现实性,赋予了县级分局独立的执法权,解决了“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的问题。三是增强了体系性,对现行生态环境法律制度的规范进行了系统的整合,删除了矛盾和重复条款。四是具有创新性,将部分改革举措上升成为法律制度,比如生态环境监管“四个统一”、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制度措施,均纳入了法典(草案)。五是具有前瞻性,对应对气候变化等新兴领域做出了引领性的规定,为今后相关制度建设和实践发展确定了原则,为将来新兴领域的单行立法预留了空间。

在标准优化升级方面,赵柯介绍,生态环境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发展新质生产力和实施“两新”政策的决策部署,实施标准提升行动,推动行业技术进步,引领绿色转型,制定排放标准制修订工作方案,环境质量标准工作方案,加速标准更新。截至目前,累计发布国家生态环境标准3040项,其中现行有效2486项。

为更好守护绿水青山,生态环境部还统筹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联合最高法等印发《关于深入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联合最高检印发《关于加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检察公益诉讼衔接的意见》,并强化鉴定评估技术保障,联合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农田生态系统”“恢复效果评估”“土壤生态环境基线调查与确定”等方面的鉴定评估技术标准。“自改革启动以来截至昨天,全国已经累计办案约5.51万件,涉及赔偿金额超过330亿元。”赵柯说。


编辑:应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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