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你像猪一样能吃”,“冒犯式营销”该停了!
法治日报 | 作者 李一鸣

2025-05-28 22:39 语音播报

时事

近日,一名云南网友在社交平台发帖称,在某知名连锁餐饮店用餐时,发现碗沿印有“碗底有惊喜”的字样。结果吃完一看碗底写着“你像猪一样能吃”,感到非常不被尊重。对此,门店老板表示印这批碗的初衷是觉得有趣,并非恶意侮辱消费者。5月27日,该餐饮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回应称,餐具是由门店自行负责采购的,公司未作统一规范。

“你像猪一样能吃”,任谁看了或许都会觉得不舒服。商家为了提升门店的知名度,以幽默营销作为推广手段无可厚非,但幽默不等于冒犯。根据我国广告法相关规定,广告不得有违背社会良好风尚等情形。门店此番“像猪”的贬损性调侃,的确对消费者少了些最基本的尊重,也有触及法律红线的风险。另外,涉事餐饮公司一句“门店自行采购”,也略显轻飘。消费者之所以选择,想必也有连锁品牌品质保障的原因,如此撇清责任难免伤害消费者信任。

创意不等于随意,近年来,因“创意营销”引发争议的案例不在少数。所谓的玩梗也好、幽默也罢,必须建立在遵守法律、尊重消费者的基础上,不能一味追求网感、流量,而忽视品牌自身所承担的社会责任。这种自认为幽默的“冒犯式营销”,该停了!


编辑:曾佳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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