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勇:中国的政治学者越来越获得“理”的自觉
北京日报客户端 | 作者 徐勇

2025-05-31 07:16 语音播报

学习

  一门学科,最重要的是原理。只有将政治学原理讲清楚,政治学作为一门科学才立得住。现有的大量政治学教科书,主要还是“政治学概论”,真正讲原理的很少。即便是以“原理”命名的书籍,主要还是概论。这就需要从“原理”本体出发,为政治学原理的书写提供导航。

  书写政治学原理的重要目的便是从中国的事中讲出中国的“理”

  从原理本体的角度书写政治学原理,其特别价值便在于将马克思主义普遍原理与本国实际结合,首先为中国人自己撰写政治学原理。

  政治学作为一门现代社会科学,产生于西方。中国是现代化进程的后起者,也是现代社会科学的后来者。政治学进入中国之始,中国学者主要是引进和学习。在引进和学习的过程中,不仅学习了外来的知识,也学习了其中的原理。中国引进政治学,在于这一学科有用。通过这一学科的建设,我们对中国的政治制度和政治现象进行学科化研究,提供了学科化的知识。但是,这些政治学的知识主要是基于中国的“事”,对“事”中之“理”缺乏深度发掘。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的:“在解读中国实践、构建中国理论上,我们应该最有发言权,但实际上我国哲学社会科学在国际上的声音还比较小,还处于有理说不出、说了传不开的境地。”书写政治学原理的重要目的便是解决“有理说不出”的问题,从中国的事中讲出中国的“理”。

  近代以来,中国的事得以迅速发展,从根本上说在于有马克思主义作为指导。从中国的事中产生中国的理,首先要以马克思主义普遍原理作为指导,包括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立场、基本观点和基本方法。更重要的是要在马克思主义思想精髓指导下,从中国的事中发现中国的“理”,即“事中求理”。

  恩格斯认为,国家与氏族社会组织不同,一则在于按地区划分它的国民,二则在于公共权力的设立。这一基本判断具有普遍性。但是,具体到不同国家,其路径和形式有所不同,甚至有很大差异。中国的学者已经意识到这一点。在侯外庐看来,就家族、私有和国家而言,“‘古典的古代’是从家族到私产再到国家,国家代替了家族;‘亚细亚的古代’是由家族到国家,国家混合在家族里面,叫做‘社稷’。因此,前者是新陈代谢,新的冲破了旧的,这是革命的路线;后者却是新陈纠葛,旧的拖住了新的,这是维新的路线。前者是人惟求新,器亦求新;后者却是‘人惟求旧,器惟求新’。”“这就是说希腊、罗马的国家完全冲破了家族血缘关系的束缚,家族与国家之间不存在结合的关系;而中国的国家仍处在家族血缘关系的束缚之中,家族与国家处于相结合的状态。”在西方国家早已消失的血族关系在中国长期延续下来。这一历史事实规定了中国的国家产生的独特性。只是中国的政治学尚没有从中国的历史事实和实践中去充分发掘其中的内在基础。

  政治学的每个知识单元都有自己的“理”所在

  从政治学的知识单元来说,可以说每个知识单元都有自己的“理”所在。只是人们往往将现存的理作为唯一的理,而没有基于事实去发现其中的理。如血族关系的长期延续是历史事实。这种历史事实深刻地影响着当下和未来。如“国家”的英文单词翻译到中国时,人们很自然地以“国家”命名,将“国”与“家”联结起来。在西方,政党、政府、民主、人权等概念都是伴随现代国家产生而出现的,并成为政治学的基本概念和范畴。但在中国的历史事实和实践中,这些概念和范畴有自己的历史渊源和内在理据,只是有待发掘。如基于长期历史延续下来的血族社会,从血族社会的人们自身的逻辑出发,本人提出了“祖赋人权”的观点,对血族社会的人们的行为逻辑作出了概括,丰富了人的权利学说。这应该是政治学原理的尝试。

  总体上看,随着中国事实的变化,中国的政治学者越来越获得“理”的自觉,这一自觉是学科进步和成熟的标识。只是要取得相应的成果,还有一个艰苦漫长的探索过程。

  (作者为华中师范大学文科资深教授、政治学与国家治理研究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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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袁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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