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漏雨莫犯愁
安小居来解您忧
作为城镇房屋安全的“守门人”
开发商和物业服务企业
如何应对雨季大考
本期为您详解
房屋保修期内房地产开发建设企业,房屋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每年5月前开展屋面及外墙等可能渗漏部位的全面检查,对于需要维修的应在5月底前完成维修;
应当加强雨中屋面、外墙及外窗等部位渗漏问题的排查和维修处理的组织、协调和落实工作,并采取措施有效减少渗漏损失;
每次雨后应主动排查渗漏情况并及时维修,暂时不具备维修条件的应采取措施减少渗漏;
每年汛期过后发现的渗漏问题必须在当年10月底前完成维修工作。
同时,我市物业企业需要做到“四明确两记录”,那么何为“四明确两记录”?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做好2024年城镇住宅漏雨维修应急响应工作的通知》提出,实施物业服务的住宅实施响应机制应做到“四明确两记录”,即明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物业服务人各自漏雨应急响应职责;明确应急维修单位(漏雨应急维修责任人);明确统一的漏雨报修电话;明确具体责任人员,并做好报修记录、处置记录。
“四明确内容”应在小区明显位置进行公示,做到报修不出小区,维修快速处置,并同步公开行业、各区住建委(房管局)、属地社区、街道监督电话。
以下是各区的应急抢修电话,快点收藏吧。
供稿部门:房屋安全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