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作为居民生活中常见的交通工具,方便大家出行的同时也存在很多安全隐患。很多人图方便将电动自行车放在楼道或家里充电,殊不知,一旦起火,将对自己和邻居造成极大威胁。
动画中,一位居民试图带电动自行车回家充电,发现电梯内有“禁止电动车入内”的提示牌。他犹豫了一会儿,选择在公共门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几分钟后,他上楼回家,电动自行车却突然冒烟起火。社区巡逻人员通过监控发现异常后紧急赶到现场进行灭火,避免了火势进一步蔓延。
类似的危险,其实就在我们身边。
5月2日,顺义一小区物业人员在巡查中发现居民姜某违规将电动自行车电池带入电梯,劝阻无效后向消防部门举报。消防监督人员到场核查监控,确认其违法行为,并责令整改。
然而5月3日,姜某再次违规携带电池进入电梯,物业人员劝阻未果,再次报警。姜某辩称因下雨便侥幸带入,认为不会被查。
消防部门认为其屡犯不改,危及公共安全,依据新修订的《北京市消防条例》规定,执法人员对姜某处以800元罚款。
顺义消防提示:
修订版《北京市消防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禁止在公共门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等区域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禁止携带电动自行车、充电电池进入电梯轿厢。
第九十七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停放电动自行车、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或者携带电动自行车、充电电池进入电梯轿厢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单位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生命经不起侥幸,安全容不得疏忽。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在指定区域为电动自行车充电,共同营造安全、和谐的居住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