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山警方查处两起未成年人“黑飞”案件,家长被罚款
北京日报客户端 | 记者 张宇

2025-06-05 11:47 语音播报

城事

无人机黑飞是指未经官方许可或未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无人机飞行活动。记者65日从北京市房山公安分局获悉,警方近日查获两起无人机黑飞案件,操控无人机是两名未成年人,民警分别对其监护人依法处以行政罚款。

警方表示,使用无人机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法规为无人机飞行划定了清晰的法律边界,然而,部分家长却忽略了对未成年人操控无人机的监管教育,一不小心触犯了法规。

531日,房山公安分局民警发现,在大石窝镇有人操作无人机飞行。经查,操控无人机人员为一名未成年人,当天学校放假拿取其家人的无人机,未经空管部门审批擅自操作飞行。

同日,在青龙湖镇,民警再次发现有人操作无人机进行飞行。经查,操控无人机人员也为一名未成年人,未经空管部门审批擅自操作飞行。

两起案件中,民警分别向两名学生及监护人普及了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无人机飞行审批的相关规定,并对其监护人依法处以行政罚款。

警方提示家长,要先认真学习条例,清楚未成年人操控无人机的限制和要求;妥善保管好无人机,将其放置在未成年人不易接触到的地方,避免其私自使用;如果孩子确实对无人机飞行感兴趣,家长可以在符合规定的前提下,陪同孩子进行飞行活动,并给予正确的指导。

法规链接:

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操控微型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操控轻型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应当由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现场指导。

第五十条第一款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违反本条例规定操控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的,由公安机关对其监护人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实施违规飞行的无人驾驶航空器。


编辑:王雯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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