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先生与老伴育有四个儿女
名下共同房产一套
在老伴离世后
一家人为避免财产纠纷
决定趁张先生意识清醒时
妥善处理两人的名下房产
但因子女四人想法不同
且对办理方法认知模糊
决定向北京市中信公证处寻求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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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人诉求不一 公证量身定制
公证员热情接待了张先生一家,在充分沟通后,公证员告知张先生一家人,其老伴的房产份额可以办理继承公证。张先生提出:希望完成老伴名下部分房产的继承,同时也将自己名下部分房产变更产权归属,把所有房产份额一并分配给子女。
面对一家人的诉求,公证员本着让这个家庭和睦团结的初衷,经过多次商议,精心为他们设计了两套解决方案↓
方案一:继承+赠与
赠与的一般流程相对简单,直系亲属间赠与,受赠人主要缴纳契税,前期较为经济快捷,但后续受赠人若出售该房产,可能面临较高的税收。
方案二:继承+买卖
此方式优点是交易完成后房产权益明晰,后续出售不受额外限制,流程相对快捷,但前期可能涉及较多税费。
公证员针对每种方案,向一家人详细讲解了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确保大家清晰理解每一步的法律意义和法律后果。
最终,一家人决定,在保障张先生居住、养老的前提下,先由其中一位子女继承房产,张先生与其余三位子女自愿放弃继承权,然后通过“继承+买卖”的组合方式将产权过户到该子女名下后再进行处置分配。
开通“绿色通道” 高效温暖办结
为尽快完成一家人的愿望,公证人员决定房产继承和买卖手续两兼顾,指导他们准备相关材料。考虑到老人年事已高,为避免他来回奔波,公证处对这份公证事项优先审核、加急办理,全程耐心细致地向老人讲明程序流程和法律。
老人的四名子女达成一致意见,到场申请办理,公证员第一时间启动“绿色通道”,仅用四天完成材料核实、笔录制作及公证书出具,让张先生一家顺利办结房产继承手续,整体办理时间节约一半以上,既减轻了当事人自行斟酌办理流程的劳神费心,又最大限度地节省了时间和精力。
△中信公证处两位工作人员接受当事人赠送的锦旗
“我们只是带着问题来了,没想到中信公证处不仅能解决,还能提供多种方案选择,而且这么快就办好了,真是又专业又高效!”张先生的子女感慨道,为公证人员给出的方便、快捷、经济又预防纠纷的方案,点赞!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
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