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6-13 18:06
各市场参与人:
为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持续降低市场成本,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决定继续暂免收取债券交易相关费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所《关于发布<北京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规则>的公告》(北证公告〔2023〕82号,以下简称公告)有关暂免收取债券现券(不含可转换公司债券)交易经手费的措施有效期延长至2026年12月31日。
二、其他债券交易相关费用暂免措施继续按照公告执行。
特此通知。
北京证券交易所
2025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