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6-30 21:22
中国式现代化,民生为大。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对持续深化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出部署;六届重庆市纪委四次全会作出进一步安排,指出要聚焦区县以下这一关键环节、薄弱环节持续抓下去,持续加大“蝇贪蚁腐”查处力度。
农田“硕鼠”现形记
——重庆市万灵山旅游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童伟利用高标准农田项目受贿
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2025年3月14日,荣昌区纪委监委微信公众号“棠城清风”通报了重庆市万灵山旅游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童伟插手干预高标准农田工程项目发包、收受赌赂、损害群众利益等问题。
通报问题
2019年12月至2024年1月,童伟利用其担任吴家镇人民政府镇长、重庆宏烨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重庆市万灵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的职务便利,为他人承揽工程项目、工程款拨付、清洁费支付等方面提供关照和帮助,非法收受好处费68.7万元。2021年11月,童伟违规要求其管辖内的市场主体支持吴家镇某村修建村办公室,向其摊派费用10万元,加重市场主体负担。童伟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4年8月,童伟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查处过程
“我们村里实施的高标准农田出现多处田坎垮塌渗漏、田面不平整的情况,蓄不了水,眼看就要栽秧子了,怎么办……”2024年2月以来,荣昌区纪委监委信访室先后多次接到不同村民举报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不合格问题。短时间内,出现多个镇街的村民反映相同的问题,这引起了区纪委监委的高度重视,赓即由第七纪检监察室牵头,成立调查组到各施工现场进行核查。
核查组到现场实地查看发现,整治后的农田大多数都存在田坎垮塌渗漏、田面不平整等问题,随即向村干部了解相关情况。
“我们多次跟施工方沟通,反映很多刚建好的农田就出现梯坎垮塌的情况,他们不仅不整改,还态度蛮横,而且很多农田改得也不合理。”面对调查组的询问,清江镇塔水村的村干部气愤又无奈。
按图索骥,调查组随即从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的相关资料了解到,该项目是2022年批复实施的丘陵山区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示范项目,主要由重庆宏烨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区属国有企业)综合统筹、组织实施,而整治后的农田却既没达到整改标准,甚至还存在不按施工图建设的情况。
面对如此情形,调查组决定找该项目的组织实施单位重庆宏烨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童伟了解情况,并对该项目的招投标资料进行全面核查,发现该项目大多数参与投标的公司报价相差只有几百元,这异常现象引起了调查组人员的深度怀疑,究竟是巧合,还是有围标串标的可能?
调查组以此为突破口,循线深挖,对当时负责该项目的童伟进行了谈话。
“参与投标的都是哪些公司?为什么出现同一家公司中标多个标段?”
“工程验收是谁负责的?为什么整治后大面积出现不合格的情况?”
“工程项目发包是谁在具体负责?为什么作为国企‘一把手’要亲自负责项目的发包?
面对调查人员的“连环问”,童伟最终顶不住压力,交代了实情。
原来在2022年底的时候,工程项目“掮客”郑某某找到童伟,想要承揽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示范项目,并承诺事后给予好处费,收下郑某某20万元“好处费”后,童伟利用职务便利让其成功中标四个标段,随后对该项目也大开方便之门,放松了日常监管。而施工方为了节约成本,偷工减料,最后导致工程质量大打折扣,塔水村高标准农田改造后大面积存在田坎垮塌渗漏、田面不平整等情况,严重影响村民的生产生活。
2024年8月,童伟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案件查办后,区纪委监委综合群众反映、监督与办案发现的问题,督促区农业农村委自查自纠,整改建、管、护等6方面19个问题,建立完善《荣昌区高标准建设项目管理制度》和《荣昌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护责任书》等制度机制,签订管护协议60余万亩,既抓“当下改”,又抓“长久治”,实现“建成一亩、管好一亩、见效一亩”的目标。
执纪者说
荣昌区纪委监委第七纪检监察室:
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域问题专项整治,关乎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和广大农民切身利益,是社会关注的重点。本案中,童伟作为国有企业的“一把手”,大局观念不强,侥幸心理作崇,把公权力当作交易的“筹码”,在落实国家高标准农田建设决策部署中搞变通、谋私利,插手干预高标准农田项目发包,与工程项目“掮客”狼狈为奸,分食工程项目,收受大额好处费,严重影响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质量,属于靠企吃企的典型。对此行为,必须采取“零容忍”的坚定决心,依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形成强大的震慑力,让违规违纪者付出沉重代价。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深刻认识失去监督的权力必然走向腐败,尤其民生领域,腐败直接啃食群众获得感,面对利益的诱惑,必须坚守原则,牢记“莫伸手,伸手必被捉”,始终做到将“守护群众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法条链接
1.2018年《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八十八条
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2.《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二十九条
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浪费国家资财等违反法律涉嫌犯罪行为的,应当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
第三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较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一)贪污贿赂的;(二)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的。
第三十四条
收受可能影响公正行使公权力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财物的,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较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