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严禁以消防安全为由影响、干扰企业正常经营活动
北京日报客户端 | 记者 张宇

2025-06-30 16:02 语音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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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0日下午,北京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北京市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新闻发布会。据介绍,为推动优化消防服务 护航经济发展专项行动落地实施,市消防救援局结合企业反映较多、关注较为密切的问题,制定了消防领域优化营商环境正负面清单,其中,负面清单包括8个方面。

新闻发布会现场。(首都之窗李磊 摄)

1、严禁无计划检查、不扫码检查和重复检查。

2、严禁要求监管对象准备书面汇报材料或者要求法定代表人陪同检查。

3严禁对适用无错不罚、履责不罚、轻微不罚、首违不罚、首查不罚、从旧不罚等柔性执法措施的主体实施处罚。

4、严禁对未进行装修改造或虽装修改造但按照本市规定无需增设消防设施的既有建筑,依据现行消防技术标准责令整改或行政处罚。

5严禁以消防安全为由影响、干扰企业正常经营活动。

6、严禁以消防安全为由禁止、限制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商业活动。

7、严禁指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消防产品、油烟道清洗企业及消防物联感知设施、品牌、销售单位、安装施工单位。

8、严禁行业协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垄断市场和抬高价格。

市消防救援局表示,欢迎企业、市民朋友通过来信来函、政务电话、12345市民服务热线等方式,向消防部门反映消防领域优化营商环境的问题线索。


编辑:王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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