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设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目录!支持创新药发展16条发布
北京日报客户端 | 记者 柴嵘

2025-07-01 16:08 语音播报

时事

7月1日,国家医保局、国家卫健委联合发布16条举措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其中,首次提出增设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目录,重点纳入超出医保保障范围的高价值创新药,全链条支持创新药产业发展。

16条举措中,“增设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目录”引人关注。国家医保局医药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解释,基本医保坚持“保基本”定位,部分临床效果显著的高值创新药因超出保障能力暂未纳入医保目录。当下,商业健康保险呈现快速增长态势,但资金使用率较居民医保仍有提升空间。此次提出将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目录纳入非医保高价值创新药,有利于构建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

该目录将由国家医保局组织制定,采用与医保目录“同步申报、同步调整”机制。药品企业可自主选择单独或同时申报两个目录。商业保险公司在评审定价环节享有决策权,体现市场主体地位。

“该举措能整合两类保险资金,形成保障合力,为创新药提供更广阔的市场空间。”黄心宇说,工作正在推进,国家医保局正积极吸纳商业保险公司、行业协会及专家参与。

同时,新举措推动创新药加快进入定点医药机构,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

新举措还聚焦重点领域创新药研发,明确将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重点支持重大传染病、高发重大慢性病、儿童用药及罕见病等领域的药物研发;发挥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作用,依托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和重点研发计划,支持医药企业、科研院所和医疗机构,开展以创新药为导向的科研攻关,进一步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

此外,新举措提出完善“双通道”管理机制,加强创新药供应保障;推进“医保药品云平台”建设应用,为医疗机构和患者提供药品需求快速响应、信息便捷查询等服务。国家医保局明确,未按要求配备、供应的药品按程序调出医保目录。该局将统筹实施医保基金预付政策和即时结算政策,提高医保基金结算效率。

黄心宇说,自2018年国家医保局成立以来,已通过7轮目录调整,将149种创新药纳入医保,临床用药结构显著优化。此次发布的16条举措是以临床价值为导向,通过医保数据共享、研发投资引导、目录准入辅导等政策,激发创新药产业活力。未来,两部门将继续协同推进政策落地和创新药发展。


编辑:王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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