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大雄被逮捕,曾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两次被通报
长安街知事微信公众号 | 记者 檀晴

2025-07-04 17:34 语音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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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最高人民检察院7月4日消息,湖南航空技师学院原党委副书记、院长陈大雄涉嫌受贿一案,由湖南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日前,湖南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陈大雄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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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大雄 资料图

公开资料显示,陈大雄长期在湖南工作,曾任天易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株洲市科学技术局党组书记、局长等职。

2020年,陈大雄任湖南工贸技师学院院长。2023年6月,湖南工贸技师学院更名为湖南航空技师学院,陈大雄继续担任院长一职。

2024年12月,陈大雄任上被查。

值得一提的是,陈大雄曾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两次被通报。

2018年4月17日,湖南株洲市纪委监委通报了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其中包括湖南天易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吴兵,原党委书记、董事长陈大雄违纪案。

通报称,2014年12月,时任天易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的陈大雄和时任党委副书记、总经理的吴兵同意并向相关人员发放融资奖金10.5万元。2015年春节前夕,陈大雄、吴兵向参加春节神农坛祈福活动的人员发放红包7700元,向公司员工200多人发放红包,总计支出15.14万元。陈大雄、吴兵均未领取上述补贴、奖金,但对此应负领导责任。2018年4月,株洲市纪委给予陈大雄党内警告处分。

2025年6月30日,湖南通报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其中又包括湖南航空技师学院原党委副书记、院长陈大雄违规公款吃喝,违规旅游,违规收受红包礼金问题。

通报中提到,党的十八大后,陈大雄借公务接待之机,在某国有企业食堂违规大吃大喝,公款报销相关费用;以出差名义携带家人旅游,公款报销相关费用;多次违规接受私营企业主安排的旅游活动,相关费用由对方支付;多次违规收受私营企业主、管理和服务对象所送红包礼金。陈大雄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5年6月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双开”通报指出,陈大雄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与他人串供,转移、隐匿证据,对抗组织审查;

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活动安排;

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违规从事营利活动,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

违规干预和插手工程项目;

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编辑:郭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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