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是全国保险公众宣传日。北京金融法院召开“强化雇主责任险保障功能 保护中小企业及劳动者合法权益”新闻发布会,全面介绍近年来北京金融法院涉雇主责任险案件审理情况,并向广大中小企业、保险机构、劳动者等群体送出权益保护“大礼包”——《关于促进雇主责任险更好发挥保险保障作用、强化中小企业及劳动者权益保护的指引》、涉雇主责任险典型案例。
雇主责任保险是财产保险合同的一种,其服务保障范围覆盖各行各业,相关案件的处理结果,直接影响到用人单位风险分担、劳动者权益保障,同时保障保险业发挥经济助推器、社会稳定器作用发挥。北京金融法院梳理了90余件涉雇主责任保险案件,总结此类保险产品购买、履约过程中易发纠纷的重点环节,对司法实践中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法律适用问题提炼形成裁判观点。
据北京金融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宋毅介绍,雇主责任保险引发的纠纷具有涉诉主体多元、法律关系复杂、行业标准差异明显等特点。雇主责任保险纠纷主要集中于劳动密集型产业,涵盖生产制造、服务保障、特殊用工及新业态等多个领域。由于责任保险的保险责任主要是被保险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对发生的人员伤亡所负的赔偿责任,此类纠纷涉诉主体通常包括保险人、被保险人、雇员及中介机构等;法律关系的审查,既要适用《保险法》对于保险条款、保险事故、保险责任的规定,同时还需兼顾《民法典》关于雇佣关系、因果关系及损害赔偿的规定。
“建院以来,北京金融法院不断深耕雇主责任险审理能力,提升保险审判专业化水平,直面新就业形态飞速发展带来的挑战,积极探索保险市场高质量发展新路径新方法,以专业为本引导保险行业健康发展,充分发挥保险的‘稳定器’功能”。宋毅副院长在通报中谈到。
为帮助保险公司、雇主和雇员更好地理解、运用雇主责任险,充分发挥其保障作用,更好帮助企业进行风险管理,促进劳动者权益保护,北京金融法院立足保障经济金融高质量发展的职能定位,面向广大中小企业、保险机构、劳动者等群体推出《关于促进雇主责任险更好发挥保险保障作用、强化中小企业及劳动者权益保护的指引》。
宋毅介绍了指引的主要内容,他谈到,雇主责任险作为专门针对企业用工风险的商业保险,当员工因工受伤或患职业病时,能够有效分担企业依法应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与强制性的工伤保险不同,雇主责任险采取企业自愿投保原则,可作为工伤保险的有力补充;而与普通意外险相比,其更聚焦于化解企业的法定赔偿责任风险。
在投保环节,企业需特别注意三个要点:首先要确保雇佣关系真实有效,如实申报员工岗位信息;其次要仔细研读保险条款,特别是保障范围和免责事项;最后在出险时要遵循“先赔偿、后理赔”的原则。保险机构则需提升服务质量,通过优化产品设计、统一条款解释等措施,切实解决“投保易理赔难”问题。值得注意的是,随着新就业形态的兴起,保险产品也在不断创新,以更好地适应灵活用工等新型用工模式。
对于广大劳动者而言,雇主责任险意味着多一重保障。一旦发生工伤事故,员工应及时保存相关证据,并主动了解企业投保情况。在理赔过程中,若企业怠于履行责任,员工可直接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需要提醒的是,任何虚假索赔行为都将受到法律严惩。通过企业规范投保、保险机构优化服务、劳动者依法维权这三方协同,雇主责任险正在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北京金融法院立案庭副庭长厉莉介绍6件涉雇主责任险纠纷的典型案例,既有明确应当履行提示和说明义务范围,指导保险机构规范经营的案例;也有明确保险机构不承担责任情形,引导企业规范投保的案例;更有明确此类案件管辖连接点,为当事人维权提供便利的案例。该批案例通过以案释法的方式,引导保险机构规范经营,帮助企业和劳动者依法维权,体现了北京金融法院在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积极提升纠纷解决效率方面的积极作用,为促进保险行业和市场经济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新闻发布会由北京金融法院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廖钰主持,立案庭法官林文彪就强化雇主责任险保障功能相关情况答记者问。
新闻发布会后,北京金融法院举办了一场涉雇主责任险纠纷的庭审观摩活动,此次庭审由北京金融法院立案庭法官舒翔担任审判长,会同立案庭法官向绪武、王思思组成合议庭。该案系外卖员田某某送餐过程中受伤,因损失赔偿与外包公司、保险公司发生争议向法院提起诉讼。本案在进一步审查过程中。
来自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中国保险业协会等国家金融管理部门、金融行业协会等嘉宾现场参会、参加庭审观摩。新华财经、中国青年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银行保险报、每日经济新闻、北京日报、北京电视台、北京新闻广播等多家媒体采访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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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北京金融法院
编辑:张璐璐 肖飞
审核:李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