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戴头盔”拟变“强制”
北京晚报 | 记者 张蕾 甘南 实习生 魏欢欢

2025-07-11 14:12 语音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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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在北京骑电动自行车,或将必须佩戴头盔。市公安局会同相关单位起草的《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稿)》正在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在征求意见稿中,对头盔使用的规定已经由现行条例中的“本市鼓励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佩戴安全头盔;电动自行车搭载12周岁以下儿童的,鼓励为儿童佩戴安全头盔”调整为“驾驶、乘坐电动自行车应当规范佩戴符合国家标准并且经过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乘员头盔”。

对此,市公安交管局法制处民警介绍:“戴头盔保安全是国际共识,综合社会各界意见,并参考外省市做法,因此在条例修订草案中,将倡导性条款修改为强制性规定,要求骑乘电动自行车应当佩戴头盔。”

记者了解到,征求意见稿中关于头盔佩戴的强制性条款一旦审议通过、落地施行,对未按规定佩戴头盔的骑行人,公安交管部门将依法处以警告或者1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

此外,对于电动自行车违法加装、改装灯光影响交通安全问题,市公安交管部门将加强路面查处:对首次发现的违法车辆,将对骑行人进行警告处罚,现场责令拆除加装灯具或还原回原车出厂灯光标准;如再次发现车辆违法改装,将依法扣留车辆,并处以500元至1000元罚款;如发现经营性拼改装线索,将及时转递市场监管等部门进行处理。

“违法加装、改装灯光后,灯光的照射将对其他交通参与者的通行安全造成影响,特别是对向骑行时,常常晃得正常行驶的非机动车骑行人睁不开眼,甚至影响机动车驾驶人的视线。”西城交通支队民警介绍。

现场探访
多名非机动车骑行人被查处

今天上午,在北二环积水潭桥下,市公安交管局对非机动车交通违法和不文明骑行行为进行专项治理,现场同步开展执法检查,引导市民守法骑行、佩戴头盔。

今天上午,市交管部门在积水潭桥周边针对非机动车交通违法和不文明行为进行普法宣传和现场执法。

西城交通支队上午在积水潭桥下设置了非机动车安全宣传劝导站,现场向过路市民发放宣传材料,普及电动自行车“五不一戴”规定以及重点整治的非机动车十类不文明行为等。

执法交警同步对非机动车违法行为开展执法检查。此时,一位年轻人骑着共享单车,由南向北骑行经过人行横道,被交警拦下。男青年匆忙解释,自己知道人行横道不能骑行,但“刚好是绿灯,图方便就骑过来了”。鉴于男青年属于首次轻微违法,交警现场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未进行处罚。“非机动车骑行人确实应该遵守交通法规,以前没有很重视,以后要加强这方面的意识。”接受批评教育后,男青年说。

积水潭桥南侧一辆电动自行车上,一位妈妈前后各载着一名小孩。交警明确告知,非机动车仅能带一名12岁以下儿童上路。由于骑行人属于半年内首次违法,交警对其进行了普法教育。

一个小时里,积水潭桥下多名非机动车骑行人因为闯红灯、电动自行车没有挂牌、人行横道骑行、越线停车、骑车带人等违法行为被现场查处。涉及闯红灯和涉牌违法的骑行人当场被处以罚款20元,其余属轻微违法且半年内首次违法的骑行人接受了批评教育,并被记录在案


编辑:秦亚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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