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相信这个“悲情故事”吗?听听他们怎么说……
法治网

2025-07-17 16:21 语音播报

时事

“骑手悲惨生活”存在专门剧本和演员定制的情况,早已不是秘密。据媒体此前报道,为博眼球追求流量,一些博主假借骑手身份,打造“入不敷出”等标签化人设,编造“外卖骑手深夜送餐被盗车,坐地痛哭”等“悲惨”故事来吸引关注,事后不少都被辟谣为虚假摆拍。

“骑手悲惨故事”让骑手无语

“直播卖惨视频”引网友吐槽

这些被刻意设计的“骑手悲惨故事”,不仅误导了网友,更让真正在一线奔波的骑手感到无奈,他们的真实工作状态,从来不是靠剧本堆砌的“惨”,而是日复一日的奔波与真实的辛劳。

一位每天跑单10小时以上的骑手小赵(化名),在谈及这些摆拍视频时,和法治网记者说出了自己的感受。他提到,现实中根本没有那么多坐地痛哭的戏码,骑手们每天风里来雨里去确实辛苦,但多数时候都是踏实干活挣钱,没精力去演这些苦情戏。

他坦言,自己本就不太相信这类视频的真实性。比如所谓的“送餐时被盗车”,实际上骑手的车都装有定位、加了锁,没那么容易被盗,即便真丢了车,第一反应也是报警,而非对着镜头哭。他还举例说,曾刷到过“骑手因超时被顾客打骂”的视频,后来得知是摆拍,可评论里已有不少人因此骂顾客,显然是被误导了。

在他看来,这些视频把骑手塑造成了只会卖惨的可怜虫。更让他担心的是,若真有骑手遇到困难想求助,大家可能会先想“是不是又在演戏”,反而让真正需要帮助的人求助无门,“这太坑人了”。

法治网记者调查发现,除了常见的“骑手悲惨生活”等卖惨视频外,还有不少直播间也在以卖惨方式圈钱。有网友在社交平台上吐槽,这些博主每天编造着不同的悲情说辞,直播时长超十小时天色却无变化,内容雷同,存在视频循环播放、AI配音口型对不上的情况。

“卖惨”受骗者:“天上不会掉馅饼”

街访老年人:“如今一看到就犯怵”

一位曾经有过直播购物受骗经历的消费者小可,在接受法治网记者采访时回忆,她最初是在刷短视频时偶然进入涉事直播间的。

小可回忆称,当时,主播双眼和鼻子红肿,不断诉说自己被男人欺骗感情,还反复强调“男人靠不住”,言语间满是委屈,很容易让人产生同情。主播称自己在线下奢潮汇卖货小有名气,几乎无人不晓,如今因感情受挫,决定将手中商品低价清仓,还拿出纸质牌子在屏幕上一闪而过,说是正品证明,同时介绍所售商品都是大牌或明星同款,原价高昂,现在售价极低。出于同情和对“低价大牌”的心动,她下单了四件商品,共花费128元,主播称其中两样是大牌商品。

不过随后,她发现了问题:主播所说的大牌对应的店铺都是粉丝极少的三无店铺,而所谓的某大牌化妆品也并非正品,只是通过替换大牌名称中一个字母的方式打擦边球。这次经历让她此后在线上购物时变得格外谨慎,即便是在直播间下单,也更倾向于选择明星、名人等有一定社会公信力的知名主播,但即便如此,她也仍会保持警惕。小可感慨,天上不会掉馅饼,贪小便宜终究会吃大亏。

对于卖惨直播,老年人群体又是如何看待的呢?记者在街头随机邀请了数位60岁以上老人,给他们观看了卖惨直播的视频和图片后发现,有人会因情感触动产生购买倾向,觉得要是真遇到难处,买个便宜小物件帮衬下也无妨;也有人表示,曾被子女提醒过,看到这类场景会直接判断“孩子早说了,哭着卖货的大多是假的,不能信”;还有一些是曾有过网购踩坑经历的人,相比起来,他们态度要明显更加谨慎,反复跟记者提及,“之前因为信了‘急用钱低价甩货’之类的主播说辞,结果东西差得没法用,如今一看到就犯怵”。

卖惨视频带货套路极为相似

一些主播还会以此诱导打赏

法治网记者检索黑猫投诉平台发现,涉及卖惨视频和直播卖惨的投诉达300多条。有用户投诉,曾被主播以卖惨方式诱导消费,后发现实际情况与宣传不符,主播虚假人设谎话连篇。还有用户反映,部分平台上有卖家通过拍段子、直播卖惨(如自称单亲、处境艰难)博取同情,向老年人售卖不知名产品,宣称能防癌治病。

短视频平台上部分主播靠卖惨视频带货,套路极为相似。比如,据南方都市报报道,有博主发布的视频里,小女孩称父母双亡,是爷爷捡来的,如今爷爷生病急用钱,博主便高价收购其山货。可在另一位博主视频中,同一小女孩又变成爸爸生病住院,爷爷在医院照顾,自己无奈卖山货。还有认证三农博主打造“家境贫寒、被村里人欺负”人设,称父母离婚,自己辍学摆摊,是全家经济支柱。但直播展示的“家”却长期无人居住。该博主直播卖沃柑时,称果子滞销,引发网友同情,不到24小时,销售额将近4万元。

再比如,据央视新闻报道,四川乐山警方破获“大先哥助农在行动”账号直播卖惨引流案。该账号粉丝超200万,运营者先某组织团队,自2023年1月起,通过虚构贫困果农、水果滞销等悲情剧本拍摄视频,以“助农”为名带货水果。团队分工明确,先某主导运营,两人分别负责拍摄直播和剪辑,靠视频挂链接、直播售卖获利,单场最高销售额30万元,总涉案金额超400万元。其售卖水果存在货不对板问题,但退货极少。2024年3月,3名嫌疑人被抓。目前,该案已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值得注意的是,“卖惨”不仅出现在带货场景中,一些主播还会将其作为诱导打赏的手段,通过虚构经历骗取观众情感信任。

在接受法治网记者采访时,四川云澜风扬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石国力分享了其办理的这样一起案例——四川达州主播“小兰”,通过虚构“20岁结婚、生两孩、遭家暴后离婚却被前夫纠缠”等悲惨经历树立人设,引发观众“小古”的共鸣与保护欲,小古在与小兰建立恋爱关系期间累计打赏5万余元。后小古发现小兰在恋爱期间仍处于婚姻状态,且存在同时与他人保持感情关系等欺骗行为,于是停止打赏并诉至法院要求退款。法院经审理认定小兰欺诈成立,且应对欺诈造成的损失承担主要责任,最终判决小兰退还小古4万余元(即打赏款总额的80%),该判决具体为:退还小兰实际获得打赏款的50%,并对打赏款中平台收款部分的50%承担60%的责任。

卖惨视频创作者可能构成诈骗罪

有博主被判退款并支付三倍赔偿

那么,此类虚假视频中,创作者需承担哪些法律责任?在接受法治网记者采访时,《法治日报》律师专家库成员、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马丽红律师表示,如果虚假视频的传播扰乱了社会公共秩序,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例如,‘外卖骑手深夜送餐被盗车,坐地痛哭’等虚假视频,可能引发公众对社会治安等问题的过度担忧,扰乱了社会公共秩序,创作者可能面临上述治安处罚。”马律师说。

其次,依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十五条,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等内容的信息。若平台发现此类虚假视频,可根据相关规定对创作者采取警告、责令限期改正、暂停或者终止向其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等措施。同时,相关部门也可对创作者进行行政处罚。如果创作者通过打造 “悲惨”人设吸引关注,进而获取打赏、广告收入等经济利益,且其虚假摆拍行为足以使公众产生错误认识并基于该错误认识给予财物,还可能构成诈骗罪。

法治网记者注意到,目前已有相关司法判例。比如,据扬子晚报报道,2023年8月8日南京中院判决的一起直播“卖惨”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案,就曾备受社会关注。

案件中,博主焦某在2021年7月的直播里,虚构了女孩“玲玲”遭继母“大美”限制自由、获救后重病需卖玉器筹钱救治的悲情剧情,谎称卖货所得将全部用于治病,以此博取同情。南京市民万某信以为真,为帮助“玲玲”在直播间购买了19件商品,花费5649.9元。然而,随着此后一段“玲玲”“大美”与焦某共庆的视频曝光,揭穿了剧情的虚假性。万某察觉受骗后,向平台举报并诉至法院。最终,法院认定焦某的卖惨行为构成欺诈,判决其退还货款并支付三倍赔偿。

虚假卖惨视频误导公众认知

专家建议平台完善识别机制

针对此类直播卖惨乱象,中央网信办已于今年4月15日起,开展为期3个月的“清朗·整治短视频领域恶意营销乱象”专项行动。此次行动整治重点之一,就是聚焦恶意虚假摆拍问题,打造悲惨人设,假冒新就业群体身份,虚构“苦情”戏,利用公众善意卖惨营销。

在治理此类恶意虚假摆拍直播卖惨问题中,平台方又应尽到哪些主体责任?对此,在接受法治网记者采访时,中国政法大学数据法治研究院王立梅教授表示,卖惨类虚假视频的传播会误导公众认知,对此类信息,网络信息内容服务提供者应承担内容管理义务。

一方面,应完善平台虚假视频识别机制,健全审核、打标的完整流程。《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明确规定,网络信息内容服务平台应当建立内容生态治理机制,平台应从卖惨类谣言的发布与传播两个阶段出发,提升技术识别能力,落实该类谣言的内容审核与内容预警责任。

另一方面,应压实平台虚假视频传播责任,打造屏蔽、删除、辟谣的核心机制。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网络信息内容服务平台不得散布谣言,平台对其知道或应当知道的卖惨类虚假视频应采取屏蔽、删除等必要措施,同时积极配合辟谣信息发布,并向国家有关机关报告。


编辑:丰家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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