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7-21 16:51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教育强国建设战略部署,根据《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实施新时代基础教育扩优提质行动计划的意见》(教基〔2023〕4号)及市教委《关于做好2025年“1+3”培养实验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丰台区2025年“1+3”培养实验工作安排如下。
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新阶段首都基础教育“大减法、小加法、多渠道、新载体”总体要求,坚持育人为本、课程为先、统筹实施,持续完善初高中课程贯通的连续培养方式,形成布局合理、方式科学、运行规范、考核有力、重在培养的发展样态,加快推进丰台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
实验安排
实验范围
丰台区区级实验学校培养计划面向本区所有初中学校。
区级实验学校
1.北京市丰台区外国语学校
2.北京市第十八中学蒲芳学校
3.北京市大成学校
4.首都经济贸易大学附属中学
5.首都师范大学附属云岗中学
6.北京第五实验学校
7.北京教育学院附属丰台实验学校
8.北京市丰台区第八中学
9.北京市赵登禹学校
10.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丰台实验学校
11.北京十一学校中堂实验学校
12.北京市第十中学晓月苑分校
报名条件
具有本市普通高中升学资格和同一学校连续两年丰台区初中学籍的初二学生,可报名参加。
报名方式
符合条件的学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北京市“1+3”培养实验平台(https://yjs.bjedu.cn),自愿在市级实验学校、区级实验学校中分别选择一所报名。已通过市级实验学校面试的学生,不可再报名区级实验学校。
录取方式
实验学校结合学生初中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按照1:3比例确定面试名单,并按要求组织面试;经市、区教委认定的特色学校可组织相应专业测试,面试、专业测试方案经区教委审核后实施。
学生管理
进入实验的学生自初三年级第一学期起在实验学校就读,学籍转入实验学校,按规定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合格后升入实验学校高中,期间遵照本市中小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制度进行管理。进入实验的学生可在初三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前退出实验,退出学生转回原初中学校,可参加当年中招,但不能参加指标分配批次录取。
2025年“1+3”培养实验
工作时间表
2025年丰台区“1+3”
培养实验学校信息
学校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北京市丰台区外国语学校
北京市第十八中学蒲芳学校
北京市大成学校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附属中学
首都师范大学附属云岗中学
北京第五实验学校
北京教育学院附属丰台实验学校
北京市丰台区第八中学
北京市赵登禹学校
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丰台实验学校
北京十一学校中堂实验学校
北京市第十中学
特别提示
(一)请全体初二年级学生和家长充分了解《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5年“1+3”培养实验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和相关要求。
(二)请学生和家长关注各项时间节点,避免错过报名、面试等环节。
(三)各区级实验校培养公告均已发布,学校培养方案、培养特色、面试录取等具体内容详见各校培养公告。各校均已开通咨询电话,如有疑问可致电咨询。
(四)请学生和家长诚信申报,如出现违规造假等情况,一旦查实,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