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7-24 17:46
在公司工作三年从来没有休过年假,离职时能主张折算成工资补偿吗?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和《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您在离职时有未休的年休假,可以主张将未休的年假折算成工资补偿。
首先,需要根据您累计工作年限,确定您每年应享有的带薪年休假天数。
其次,计算您三年应享有的年休假总天数。对于当年未工作满一整年的,按照当年已工作时间除以365天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计入三年休年假总天数。
最后,计算补偿金额,按照您日工资收入的300%乘以三年未休年休假总天数,得出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您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日工资收入按照您离职前12个月剔除加班工资后的月平均工资除以21.75天计算得出。也就是说,如果用人单位已正常向您支付工作期间的工资,应按照您三年未休年休假天数,额外支付200%的工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