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7-31 10:56
7月31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北京市关于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工作措施》。
其中明确,提高儿童医疗服务水平。推进全市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和妇幼保健院儿科门诊全覆盖,提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儿科服务能力。充分发挥国家儿童医学中心作用,加强紧密型儿科医疗联合体建设,各区至少有1家成员单位,至少规范化设置1个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动态支持生殖健康、儿童健康等生育全程重点专科发展,推动绩效工资分配向儿科等领域倾斜。深入实施健康儿童行动提升计划,加快建设儿童友好医院。推进优质儿科医疗资源扩容下沉和区域均衡布局,夯实基层儿童医疗保健服务网络,持续优化6岁以下儿童健康管理服务。充分发挥中医药在保障儿童健康中的作用,积极推广符合婴幼儿生理特征的适宜技术疗法。鼓励儿童药品研发申报,不断丰富儿童适用药品的品种、剂型和规格。加强儿童医疗费用保障,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儿童用药按程序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全市具有儿科诊疗科目的医疗机构可调剂使用本市儿童专科医院院内制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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