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8-11 23:20
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等“四项监督”各有侧重、相互补充,共同构成严密的监督网络。只有加强统筹衔接,才能避免碎片化、重复化,实现监督全覆盖从“有形”向“有效”转变。纪检监察机关必须提高政治站位,持续推进“四项监督”统筹衔接常态化长效化制度化。
加强力量协同,提升整体效应。健全党委统一领导、纪委监委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协作配合的工作机制,制定完善监督贯通协同的制度规范,明确职责分工和衔接程序。发挥专责机关作用,建立健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统筹调度,推动信息互通、力量整合。优化“组组”协同监督、“室组”联动监督、“室组地”联合办案、“室组地校企巡”协调联动机制,由监督检查室牵头,派驻派出机构、地方纪委监委和巡视机构共同参与,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开展联合监督。建立健全问题线索分类移交、优先办理、定期反馈机制,确保高效流转、精准处置。
促进信息共享,加强科技赋能。建立健全统一规范的监督信息管理平台,整合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廉政档案等数据资源,实时共享、动态更新。将纪律监督、监察监督中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及时通报派驻机构和巡视机构,增强监督精准性有效性;将派驻监督掌握的被监督党组织及其党员、公职人员履责履职情况,作为纪律监督、监察监督、巡视监督的重要参考;把巡视监督形成的综合报告作为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的重要依据。积极探索现代信息技术在监督工作中的运用,通过数据比对、模型分析,精准发现异常情况,提高主动发现问题能力,建立预警机制,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
深化成果共用,增强监督实效。建立“四项监督”成果共享机制,推动监督、整改、治理有机贯通,达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效果。针对纪律监督、监察监督发现的制度漏洞、廉洁风险,要督促推动完善相关法规制度,加强内控机制建设;针对派驻监督提出的意见建议,要督促推动驻在部门举一反三查找问题、深化整改;针对巡视监督反馈的问题,要纳入纪检监察机关日常监督重点。强化成果运用评估,建立健全监督成效评价体系,对整改不力、敷衍应付的严肃问责,确保监督成果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