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8-13 20:59
明知土地为农用地后仍然转租给他人堆放燃煤,钱没得到反而犯了法,应了那句古话“偷鸡不成蚀把米”……

2025年8月13日,密云法院召开涉农用地保护典型案例新闻通报会,通报近三年涉农用地案件审理情况、工作举措并发布典型案例。北京市人大代表刘馨硕,密云区人大代表季叙、王淑平、王明利,密云区政协委员徐会强参加本次新闻通报会。本次通报会由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新闻发言人来景刚主持。

党组成员、副院长陈琼介绍,2022年以来,密云法院共审结涉农用地各类案件584件,其中民事案件485件,占比84%,行政案件64件,占比11%,刑事案件35件,占比5%。案件存在以下突出特点:刑事犯罪方面,被告人数量多,共同犯罪关系错综复杂;破坏方式多样,犯罪手段隐蔽;毁坏占用范围广、修复难度大。民事纠纷方面,案件数量逐年增多,案由复杂多样,且案件多涉及行政管理职权。行政案件方面体现出行政诉讼案件占比高,案由较为集中,以及涉及农用地类型多样。


溪翁庄法庭(环境资源法庭)庭长孟娜介绍,在对涉农用地案件进行调研后发现部分问题:例如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化解能力有待提升、专业审判能力有待增强、农用地修复责任有待落实、部门衔接运行有待顺畅等。针对上述问题,对今后工作提出如下举措:一是优化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化解机制;二是提升涉农用地审判专业能力;三是创新责任承担方式;四是构建部门协同治理模式。
溪翁庄法庭(环境资源法庭)副庭长单青林通报了六起密云法院审理的典型案例。其中一起案例中,张某、李某等非法采矿案,被告人张某在禁止开采区无证采砂10278立方米(价值30.8万元),指使李某、邹某转运销赃并填埋建筑垃圾掩饰,法院最终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李某、邹某主动清运垃圾254吨、覆土复垦,该案确立“刑事责任+生态修复”双轨裁量模式,将修复实效纳入量刑考量。另一起案例中,李某明知某村土地为农用地的情况下,签订租赁合同后,又将土地转租给他人堆放燃煤,造成土地表层土壤覆盖大量煤灰,破坏土壤作业层结构,造成土地种植条件严重毁损,且难以恢复。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李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名成立,最终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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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委员说

刘鑫硕
市人大代表
密云区鼓楼街道沿湖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密云是重要的首都生态涵养区,有着丰富的生态环境资源,尤其是作为水源地的“燕山明珠”密云水库,是我们得天独厚的“金山银山”,也因此,我们担负着至关重要的环境保护责任,也面对着以优质生态环境支持辖区发展的难题。提出以下希望:一是牢记习总书记嘱托,以保水保生态为常规任务,将绿色司法理念贯彻到工作的方方面面;二是坚持围绕司法为民,护航辖区粮食安全和生态安全,为辖区进一步发展提供生态优势;三是擦亮环资审判名片,推广环资审判密云做法,为首都生态文明建设添砖加瓦。

季叙
区人大代表
密云区鼓楼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通过密云法院涉农用地保护典型案例新闻通报会,我深入了解了我区司法机关保护、修复辖区农用地的情况、成效和典型案例,感受到了密云法院以民为本、为民办案的工作宗旨。作为基层干部,同时也是人大代表,我深知以人民为中心的重要性。俗话说民以食为天,而农用地是保障我国粮食安全的重要基础,密云法院集中发力,针对性展开农用地司法保护工作有助于辖区耕地优质、安全发展。

徐会强
区政协委员
密云区餐饮服务行业协会执行会长
农用地是餐饮产业链的根基,更是密云“生态立区”的生命线。破坏农用地,不仅破坏土壤结构与水质,更威胁餐饮供应链安全,对此我发起如下倡议:严守用地红线,拒绝采购占用基本农田或破坏耕作层的农渔产品,落实食材溯源认证,切断违规供应链;推动行业自律,减少资源消耗,呼应司法“惩治犯罪+生态修复”双轨机制,共同守护密云水库生态涵养区的绿水青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