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委批准,开除蔡宜萍党籍
清风北京 | 记者 宋佳音

2025-08-29 21:11

清风北京

2025年8月29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消息,江西省上饶市原副市长、市公安局原局长蔡宜萍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通报称,据江西省纪委监委消息:经中共江西省委批准,江西省纪委监委对上饶市原副市长、市公安局原局长蔡宜萍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蔡宜萍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弃守政治责任, 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旅游安排,将应当由个人支付的费用由下属单位和管理服务对象支付;背离组织原则,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利用职权在干部职务晋升调整中违规为他人谋利;廉洁底线失守,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违规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利用职务上的影响为特定关系人经营活动谋取利益;工作中不负责任,干预和插手司法执法活动;将公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为他人在工程承揽、工程款结算、案件处理、人事调整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蔡宜萍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江西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江西省委批准,决定给予蔡宜萍开除党籍处分;由江西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上饶市第五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2025年3月31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消息,江西省上饶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蔡宜萍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通报称,据江西省纪委监委消息:江西省上饶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蔡宜萍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江西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上饶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鄱阳县委书记周金明被查

2025年4月11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消息,江西省上饶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鄱阳县委书记周金明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通报称,据江西省纪委监委消息:江西省上饶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鄱阳县委书记周金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向组织交代问题,目前正接受江西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上饶市原副市长李茂荣被双开

2024年1月12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消息,江西省上饶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李茂荣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通报称,据江西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中共江西省委批准,江西省纪委监委对上饶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李茂荣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李茂荣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弃守职责使命,热衷结交“政治骗子”,搞政治投机,滥权妄为,严重破坏政治生态;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置若罔闻,政绩观扭曲,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长期违规收受礼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反组织原则,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在干部职工录用、职务晋升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廉洁底线失守,借用管理服务对象钱款,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为亲属在承揽工程方面谋取利益;纪律规矩意识淡薄,泄露、打探纪律审查应当保密的内容;利用职务便利或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工程项目、土地出让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李茂荣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江西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江西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李茂荣开除党籍处分;由江西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李茂荣的公开简历显示,李茂荣,男,汉族,1968年12月出生,江西进贤人,研究生学历,1990年8月参加工作,1991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在抚州市城市规划局、抚州市房产管理局、抚州市纪委、抚州市政府、上饶市政府等单位工作。

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原书记叶和彬被双开

2024年1月3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消息,江西省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原书记叶和彬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通报称,据江西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中共江西省委批准,江西省纪委监委对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原书记叶和彬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叶和彬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打折扣、搞变通,对抗组织审查;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接受旅游安排,将应当由本人支付的费用由他人支付;无视组织原则,在干部职务晋升中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并从中收受财物;法治意识淡薄,违规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贷款办理、人事调整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叶和彬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江西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江西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叶和彬开除党籍处分;由江西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叶和彬的公开简历显示,叶和彬,男,汉族,1972年3月出生,江西上饶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93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3年9月参加工作,曾在上饶市信州区、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地工作。

综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审查调查

编辑:应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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