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编者按
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必须强化“管理要素”功能作用。北京检察机关深入贯彻最高检“一取消三不再”、一体抓实“三个管理”工作部署,着力构建检察“大管理”格局,以高水平管理推动做实高质效办案。“京检在线”开设专栏,以期展示实践成效,交流成熟经验。本期推送市检一分院持续深化“四项机制”,构建检察业务“大管理”格局的实践经验。
市检一分院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持续深化“四项机制”,探索构建一体抓实“三个管理”的“1+5”制度集成体系,以“高质效管好每一个案件”服务保障检察业务高质量发展。

图为市检一分院第六期“一分耕耘”沙龙研讨以一体抓实“三个管理”服务“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一、完善检察委员会“议事+议案”宏观管理机制
加强检委会规范化建设,修订本院《检察委员会工作规则》,编发本院《检察委员会工作手册》,进一步细化检察长、检委会强化检察业务宏观管理事项及议事议案规则,2025年以来召开检委会8次,研究业务管理事项10个。建立检委会定期审议办案质效分析报告机制,每季度召开检委会扩大会议,2025年以来共专题审议本院及辖区基层院检察业务质效分析研判报告3次,研究解决制约检察业务高质量发展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完善案件议题会前审查机制,检委会办公室对评查拟评定瑕疵、不合格等次案件、层报核准追诉案件、拟制发民事再审检察建议案件等进行实质审核把关,并对落实“三个规定”、类案检索及检察官联席会讨论等情况进行重点审查,确保检委会审议案件程序规范。
二、健全宏观办案质效“综合+专题”分析研判机制
突出综合分析研判“全景多维”视角,开展宏观办案质效分析研判持续注重运用“三个结构比”等参考性数值,以横向对比找准检察履职方位,以纵向分析把握业务发展态势,做到“静态数据动态看”。突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基本价值追求,对重点办案领域、重点案件类型分析时注重对典型案件的分析,为加强办案质量管理提供参考。突出辖区差异化加强检察服务保障体系建设专题分析,根据本院及辖区各院《关于差异化加强检察服务保障体系建设方案》,以法治需求牵引检察供给,2025年以来先后围绕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保障美丽北京建设等任务,开展辖区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科技网络犯罪及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等重点办案领域分析,以针对性分析研判提升检察履职“从全局谋划一域、以一域服务全局”效能。突出分院层级职能作用发挥,坚持“统分结合”,2025年以来组织召开3次辖区院专题质效分析研判会商会议,“上下一体”全面掌握动态,准确把握趋势,积极查找问题,务实研提对策。督促、指导相关辖区院靶向落实《质效管控提示单》整改要求,强化全过程评估问效。创立业务管理参阅机制,定期编发一体抓实“三个管理”典型经验、分析报告,目前已印发《业务管理参阅》6期,高效服务业务管理与决策,形成“分析研判—会商指导—整改优化”的工作闭环。

图为市检一分院辖区2025年1至4月办案质效分析研判会商暨数字检察工作推进会
三、优化检察业务数据“自查+核查”质量监管机制
建立业务数据自查与核查机制,案管部门主动走进业务部门开展案卡填录培训,明确数据填录注意事项,业务部门强化自我管理,探索内部交叉检查核查,加强业务数据质量源头治理,确保信息差错率保持在较低水平。提升流程监控工作效率效果,深化流程监控与信息核查融合履职,探索运用“案卡巡逻车”开展案卡信息批量核查,主动发现并纠正信息差错,发出流程监控口头提示,制发《流程监控通知书》,及时发现并提醒整改问题点,确保检察业务数据准确客观。建立流程监控月度通报机制,提升全体检察人员规范填录意识。强化内部监督管理手段集成管理效应,促进流程监控与分析研判有机衔接,针对案件管理过程中发现的案件创建与删除不规范等问题,对本院及辖区2023年以来删除案件情况进行专题分析研判,深入开展检察业务应用系统使用管理规范整治工作,多措并举夯实检察业务数据质量。

图为市检一分院案件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开展业务数据核查
四、构建案件质量“检查+评查”工作机制
建立案件质量检查工作机制,专题组织召开本院案件质量检查工作部署会议,探索制定本院《案件质量检查工作细则(试行)》,开展案件质量检查专项诉讼档案归档工作,以《案件质量检查情况表》为载体积极推进“每案必检”机制落实。推进案件质量评查案件化办理工作机制常态化、实质化、规范化,积极落实市检察院四批次案件质量评查案件化办理工作部署,以案件化办理方式统筹开展重点评查、专项评查及随机抽查案件共404件。结合“一分评查经验”,出台本院《案件质量评查案件化办理工作细则(试行)》,加强“1细则+1张图+4模板”制度供给,编写印发《评查发现典型问题选编》,精细化做好受理分案工作,实质化开展评查审查,规范化做好评查衔接,系统化加强评查管理,切实发挥“以评促改”作用,多措并举确保“高质效办好每一个评查案件”。强化“案件管理+检务督察”衔接机制,2025年以来召开本院案件管理与检务督察工作衔接联席会议2次,及时向检务督察部门移送评查确定的不合格、瑕疵案件评查报告与评查工作情况综合报告,推动“管案”与“管人”相结合,做实评查“后半篇文章”。

图为市检一分院案件管理与检务督察工作联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