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制枪支当“作品”收藏,这个爱好代价忒大
2025-09-28 11:33 来源:  北京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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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师傅,最近生活都还顺利吗?工作上有什么困难没有?”近日,北京市顺义区检察院检察官对已经回到原籍接受社区矫正的李某进行回访。面对检察官的关切,李某显得有些局促,但声音中透着诚恳:“都挺好的,谢谢检察官关心。现在想想真是后怕,当时就觉得是个兴趣爱好,完全没意识到犯了大错……我现在彻底明白了,枪这东西绝对碰不得!”

2025年1月的一个清晨,在北京市顺义区某机械公司车间,维修工李某像往常一样正常工作。然而,北京市公安局顺义分局刑侦支队的民警出现在了厂区。

面对民警对储物柜的仔细搜查,李某眼中写满困惑与不安。后搜查又延伸至其家中,民警最终从卧室床头柜褥子下起获一支自制枪状物及射钉弹若干。

李某的“制枪之路”始于一次网络推送。李某平时喜欢动手做些小东西,2022年在浏览网页时,一支发令枪的广告链接吸引了他的注意。在兴趣驱使下,他当即下单,后又误购了不匹配的射钉弹。因枪弹不匹配,一直闲置未用。

2024年底,一段网络流传的“火药枪制作视频”重新点燃了他的念头。凭借车间练就的手艺和日常积攒的金属件处理经验,李某从网上购得金属管、扳机、弹簧等配件,组装成一支具有击发功能的枪状装置。将射钉弹装入枪内,严丝合缝,但因为租住在人群密集的村落,枪安装好后李某一直没找到合适的机会尝试射击威力。因此,他将这把自制枪压在了床头柜的褥子下,视作一件特别的“作品”收藏,打算日后找机会再验证。2025年1月,公安机关通过技术手段发现相关线索,将李某抓获。

李某自制的枪状物被查获后,经北京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被明确认定为以火药为动力的枪支,李某的行为已经涉嫌非法制造枪支罪。

2025年3月,该案被移送至顺义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我只是动手能力强,自己做了一个枪一样的玩具玩玩,这算什么大事?”李某起初充满不解。但在检察官的耐心释法说理下,李某终于认识到自己行为潜藏的巨大社会危险性与犯罪本质,自愿表示认罪认罚。

4月10日,顺义区检察院对该案提起公诉。近日,法院采纳检察机关量刑建议,以非法制造枪支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相关枪支、制造使用的材料、工具依法予以没收。

案后说法

枪支管理是国家严格掌控的红线,绝非个人爱好的“自留地”。个人的兴趣爱好要符合法律规定,不能成为违法的借口,否则可能有牢狱之灾。非法制造枪支行为,严重破坏国家对枪支的绝对管制秩序,将对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及社会安宁构成巨大威胁。每一支非法枪支的存在,都是对社会公共安全的直接挑衅。希望广大群众以此案为戒,切莫制造、购买、私藏、持有枪支、弹药。

法条链接

刑法第125条【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文章来源:《检察日报》2025年9月23日报道


作者: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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