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人民医院原党委书记刘健,当庭认罪悔罪
清风北京 | 记者 宋佳音

2025-10-08 18:16

清风北京

日前,贵州省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贵州省人民医院原党委书记刘健受贿一案。

六盘水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11年至2024年,被告人刘健利用担任原贵阳医学院附属医院副院长、院长,贵州医科大学副校长,贵州省人民医院院长、党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个人和单位在药品销售配送、医疗项目承接等方面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个人和单位所送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4226万余元,其中部分未实际取得。检察机关提请以受贿罪追究刘健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刘健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刘健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社会各界群众二十余人旁听了庭审。

2025年2月13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消息,贵州省人民医院原党委书记刘健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通报称,据贵州省纪委监委消息:贵州省人民医院原党委书记刘健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贵州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25年6月26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消息,贵州省人民医院原党委书记刘健被开除党籍。

通报称,据贵州省纪委监委消息:经贵州省委批准,贵州省纪委监委对贵州省人民医院原党委书记刘健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刘健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活动安排;违背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廉洁底线失守,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赌博;将公权力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药品采购供应、医疗项目承接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刘健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贵州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贵州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刘健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终止其中共贵州省第十三次代表大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2025年8月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官网消息,贵州检察机关依法对刘健决定逮捕。

消息称,贵州省人民医院原党委书记刘健涉嫌受贿一案,由贵州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六盘水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六盘水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刘健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2025年8月2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官网消息,贵州检察机关依法对刘健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消息称,日前,贵州省人民医院原党委书记刘健涉嫌受贿罪一案,由贵州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六盘水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被告人刘健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六盘水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刘健利用担任原贵阳医学院附属医院副院长、院长,贵州医科大学副校长,贵州省人民医院院长、党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综合:贵州高院 高检网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编辑:应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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