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驱除鞑虏,恢复中华”,这个口号的发明权是朱元璋。1367年,朱元璋派徐达、常遇春发兵北伐前夕,提出了这个口号。一年后,戊申年(1368)正月,朱元璋在南京即皇帝位,国号大明。同年八月,北伐军攻克大都城,元顺帝由健德门北逃——实现了“驱除鞑虏”的政治军事目标。
朱元璋在他即皇帝位的第二个月,就开始将“恢复中华”付诸实施了:二月初六日,以太牢—— 牛、羊、豕三牲齐备的最高规格——祭祀孔子;初七日,祭祀社稷;十一日“诏恢复衣冠如唐制”——下令让天下百姓恢复唐朝时的服装衣饰。这一政令宣告了中原百姓近三百年来胡人风俗的结束。
自公元1271年,元世祖忽必烈入主中原之后, “悉以胡俗变易中国之制”——全部用蒙古人的风俗习惯取代汉人的传统。读书人和老百姓的发型纷纷模仿蒙古人的方式:“辫发椎髻”——梳成辫子盘在头顶。服装,从汉唐的宽衣大袖,变为“裤褶窄袖及辫线腰褶”,即所谓“腰线袄”。曾出使蒙古汗国的南宋使臣徐霆,在《黑鞑事略》中粗略描述过这种服装:“腰间密密打作细折,不计其数……又用红紫帛捻成线,横在腰上,谓之‘腰线’。盖欲马上腰围紧束突出,采艳好看”。其实这种装束不仅仅是为好看,而是为了骑马方便。因为马奔跑起来,骑马人体内的脏腑会随之颠簸,必须用长带缠紧腰腹部以减少不适。妇女上身的衣服也受胡人影响,变为短衣、窄袖,腰系裙裳。不仅男女服饰改变,许多人连姓氏名字都改成蒙古人的了,一些汉人以起个蒙古人的名字为时髦。说起话来,也在蒙汉混杂。典型的如元戏曲家关汉卿著的杂剧《邓夫人痛哭存孝》里的道白:“米罕整斤吞,抹邻不会骑。弩门并速门,弓箭怎的射?撒因答剌孙,见了抢着吃。喝的莎塔八,跌倒就是睡……”——今天的读者估计听不出说的是什么,因为这里面掺杂着蒙古语。米罕是肉,抹邻是马,撒因是好,答剌孙是酒。翻译成汉语,意思是:“肉能整斤吞,骏马不会骑。无论弩和箭,我都不会使。见着有好酒,上前抢着吃。喝得熏熏醉,倒地就入睡……”放在当年,元大都的观众是能听懂的。那时的汉语,也变得晦涩了,看这句话:“那着的人每道:俺是怯薛歹,有更勾当里差出去了也,么道。”——今天的人谁能明白?
这些风俗习惯,中原的汉人已经见怪不怪了。而朱元璋则“久厌之”——早已深恶痛绝,所以,他一当了大明皇帝,马上下令,恢复衣冠如唐制:士民皆束发于顶(禁止梳辫子),官则乌纱帽、圆领袍、束带,黑靴。士庶则服四带巾,杂色盘领,衣服的颜色不得用黄黑两色。良家妇女不得再穿上下两截的胡式服装,可以用银镀金耳环首饰,可以戴金珠钏镯。乐工头戴冠、青色万字顶巾,系红绿帛带。倡妓则戴明角冠、皂褙子,不许与良家妇女相同。这里的“冠”不是帽子,而是妇女头顶上束发用的;名角,有一种解释是指用牛角制成的。皂褙子是黑色的褙子。所谓褙子,直领对襟,两侧从腋下起不缝合。
不仅发型、服饰要回归唐朝人,汉人起蒙古人的名字、说蒙古语,也一律在禁止之列。这可真是“移风易俗”了。朱元璋的决心可谓不小,但是可以想象:风俗习惯这东西,要彻底改变起来不会那么容易。
对于教坊司所属的伶人、乐工、官妓的服饰,朱元璋于洪武十二年八月又有新令:“令教坊司伶人常服绿色巾以别士庶之服”。在洪武元年,曾规定“伶人皆戴青巾”的,“至是令改之”。今天的人们,噱称一些特定男子“戴绿帽子”,其源头大概就是洪武十二年这条政令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