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0-09 10:08
附件2
《合规告知书》指引
中国境内出口经营者将本公告附件1第一部分所列管制物项出口到境外,或者境外特定出口经营者将受本公告管制的任何物项出口到第三国或者地区(或者进行国内转移时),应当向下一个收货人、进口商或者最终用户出具《合规告知书》。同时,下一个收货人、进口商或者最终用户也可以要求中国境内出口经营者或者上游的境外特定出口经营者提供此告知书。出具本《合规告知书》不免除各方按照中国出口管制法律法规规定开展必要尽职调查的义务。
《合规告知书》范本
[收货人/进口商/下一个最终用户]:
我司向你司出口/转移的[物项名称等信息]包含中国产受管制稀土成分,价值占比[ ]%。根据中国商务部公告2025年第61号,请遵守以下规定:
(一)向中国之外的其他国家和地区出口物项时,应当取得中国商务部颁发的出口许可;
(二)将本物项作为原料(部件、组件)制作成其他物项,每个可独立使用物项中中国产受管制稀土成分价值占比高于0.1%的,制成的物项属于中国商务部公告2025年第61号所管制物项,向中国之外的其他国家和地区出口时,应当取得中国商务部颁发的出口许可。
(三)向下一个收货人/进口商/最终用户转移或者提供本告知书(一)(二)有关物项的,应当一并向其提供按照中国商务部公告2025年第61号要求撰写的《合规告知书》。
[境外特定出口经营者名称/中国境内出口经营者名称]
[印章或者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注:中国境内出口经营者将本公告附件1第一部分所列管制物项出口到境外,首段中“价值占比”填写“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