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铜仁市政协原副主席杨德振一审获刑
清风北京 | 记者 宋佳音

2025-10-15 16:08

清风北京

2025年10月13日,贵州省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贵州省铜仁市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杨德振受贿一案,对被告人杨德振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十万元;对杨德振受贿犯罪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07年至2023年,被告人杨德振利用担任贵州省松桃县委组织部部长、副县长,印江县委副书记,玉屏县委副书记、县长,玉屏经开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铜仁市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的职务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项目承接、工程款拨付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703万余元。

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杨德振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应依法惩处。鉴于杨德振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贿犯罪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被告人杨德振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

2024年8月3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消息,贵州省铜仁市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杨德振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通报称,据贵州省纪委监委消息:贵州省铜仁市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杨德振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贵州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25年1月13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消息,贵州省铜仁市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杨德振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通报称,据贵州省纪委监委消息:经贵州省委批准,贵州省纪委监委对贵州省铜仁市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杨德振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杨德振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背组织原则,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廉洁底线失守,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违规从事营利活动;丧失纪法底线,将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接、款项拨付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杨德振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贵州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贵州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杨德振开除党籍处分;由贵州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中共铜仁市第三次代表大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2025年4月11日,贵州省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贵州省铜仁市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杨德振受贿一案。

贵州省毕节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08年至2023年,被告人杨德振利用担任松桃县委常委、组织部长、副县长,印江县委副书记,玉屏县委副书记、县长,玉屏经开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铜仁市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的职务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项目承接、工程款拨付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703万余元,获得孳息103万余元。检察机关提请以受贿罪追究杨德振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杨德振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杨德振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社会各界群众二十余人旁听了庭审。

综合:贵州高院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编辑:应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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