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0-17 19:13
检察管理是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的重要内容和重要保障。
检察侦查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能,是严惩司法腐败、维护司法公正的重要手段,也是加强法律监督的重要保障。
10月15日至1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率最高检调研组到河北保定、石家庄调研时,再次对检察管理、检察侦查两项工作作出指示。

在保定市检察院,应勇调研检察管理等工作。他强调,“三个管理”的主线是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抓手是案件质量检查评查。
每名检察官都要对自己办理的案件做到全面自查。这既是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的必然要求,也是“每案必检”的重要基础。
要以检察官自查为基础,逐步实现案件质量检查评查全覆盖,推动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在石家庄市检察院,应勇调研检察侦查、职务犯罪检察等工作。应勇强调,司法人员相关职务犯罪侦查、机动侦查、自行补充侦查都要依法加强。
检察侦查要牢牢把握依法稳慎、务必搞准要求,严把案件质效关,确保案件立得住、查得清、诉得准。
要坚持党对反腐败斗争的集中统一领导,依法履行职务犯罪检察职能,加强与监察机关、审判机关、公安机关的办案衔接和配合制约,形成服务反腐败工作大局合力。
图片:程丁 海报:张元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