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遇投资陷阱,老人欲维权却被二次诈骗
北京日报客户端 | 记者 张宇 通讯员 贾赫宇 于柏枝

2025-10-20 18:56 语音播报

城事

因轻信虚假投资,不少人损失惨重,然而,令人防不胜防的是以维权为诱饵的诈骗套路又出现。北京房山区检察院日前披露一种针对受骗老人的新骗局:骗子利用老年人急于回款的心理,借追款服务对老年事主进行二次诈骗。其中一起案例中,三名提供“维权法律服务”的骗子仅有初中学历……

老张、老李和刘奶奶等十几名老年人遭投资诈骗后,心有不甘,不忍心半辈子的心血都打了水漂,于是就在微信群内交流投资受损如何追回钱款,不料又被别有用心之人嗅到商机

秦某某、高某某伙同张某某预谋对这些急于讨回钱款的大爷大妈再次进行诈骗。2023年初,这三人成立了一家法律咨询有限公司,并租赁某大厦写字楼用作办公场地。然而,高某某、秦某某、张某某三人初中毕业,均不具有相关从业资格,却冒充法律援助人员,他们是如何提供“维权法律服务”的呢?

据悉,高某某、秦某某、张某某三人事先搜集投资受损老年群体的信息,再逐一电话联系被骗老年人到办公场地洽谈维权合同,虚构可以帮助大家追回损失钱款的事实,如需追款服务,要向咨询公司缴纳投资款10%的服务定金。

就这样,秦某某等三人以“循循善诱”的方式,共骗取15名老年被害人钱款15万余元。房山区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秦某某、高某某和张某某三人提起公诉,后三人分别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至二年六个月不等,并处罚金。

本案中,秦某某三人事先成立法律咨询公司,并通过网络等途径收集或购买投资受损的老年人身份信息,利用这类群体迫切想要追回损失的心理,准备诈骗话术,拟定相关协议合同,谎称自己为专业维权团队,可以代为追回损失,以此骗取被害人信任,秦某某三人先行索取服务费定金,使得本案数十名被害人遭受财产损失。

检察官提示市民,面对理财产品要谨慎投资,选择正规渠道投资,守护好钱袋子;遇到诈骗,要第一时间报警,切勿盲目维权、病急乱投医,避免二次掉陷阱;老年人可积极参加反诈宣传活动,主动提升反诈防诈意识;子女也应多关怀父母家人,共同筑牢防范诈骗的安全防线。


编辑:王雯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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