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1-05 15:19
当前,我国正处在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攻坚期。面对复杂严峻的国内外形势与深刻变化的发展环境,如何构筑新发展优势、培育持久强劲的内生动力,成为我们必须回答好的时代课题。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营商环境只有更好,没有最好。”这一重要论述深刻揭示了营商环境建设的长期性、动态性和重要性,为新时代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的战略部署,为新征程上优化营商环境,激活高质量发展新动能提供了路径。
一、优化营商环境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
优化营商环境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
(一)从发展动力看,优化营商环境是培育内生动力的关键之举。高质量发展依赖创新驱动与市场活力,良好的营商环境能通过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保障公平竞争,让各类经营主体敢于投入、勇于创新,从根本上破解市场激励不足、微观活力不强等问题。
(二)从制度保障看,优化营商环境是推进治理现代化的重要路径。高质量发展需要高效规范的制度体系支撑,通过法治手段为行政权力定规矩、划界限,将营商环境建设纳入制度化轨道,既能提升政府治理效能,又能为经济发展提供长期性制度保障,实现治理能力与发展质量的同步提升。
(三)从开放发展看,优化营商环境是构建开放型经济的必然要求。高质量发展具有鲜明的开放属性,主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以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环境吸引全球要素资源,既能提升贸易投资合作质量,又能推动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为高质量发展拓展外部空间。
二、当前营商环境建设的现实成效与突出短板
(一)营商环境建设取得的巨大成效。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营商环境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全球营商环境排名从2013年的第96位跃升至2024年的第31位,成为全球改善最显著的经济体之一。在市场化改革方面,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开展效能评估破除准入壁垒,上海推出优化营商环境7.0版本,各地“一网通办”“最多跑一次”等举措大幅提升服务效率。在法治化建设上,《外商投资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相继出台,公共法律服务不断完善,经营主体合法权益保障力度持续增强。在国际化水平上,外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不断完善,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功能持续拓展,“投资中国”品牌影响力显著提升。
(二)营商环境建设存在的短板和不足。同时必须清醒认识到,营商环境建设仍存在诸多与高质量发展不相适应的短板,集中表现为“五重五轻”的突出问题。一是重指标评价轻实质内容,部分地方为追求排名搞“数字优化”,线上流程与线下实际脱节,导致评价得分与企业获得感存在落差。二是重项目招引轻要素供给,招商引资政策力度大,但中小企业在融资、用地等要素获取上仍面临成本高、渠道窄,“招得来、留不住”现象突出。三是重硬件建设轻软件服务,产业园区“三通一平”等硬件完备,但财务咨询、专利服务等中介支撑不足。四是重效率提升轻制度健全,流程优化成效明显,但新兴领域制度空白、拖欠账款等问题仍未根治,制度性保障滞后于实践需求。五是重统一标准轻特色打造,盲目套用通用评价体系,与区域特色产业结合不够,难以形成差异化竞争优势。
三、以营商环境深度优化激活高质量发展新动能的实践路径
优化营商环境必须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相统一,聚焦企业需求痛点,突出制度创新核心,推动“指标型改善”向“实质性优化”转变,真正将环境优势转化为发展动能。
(一)构建公平高效的市场化环境,释放市场主体活力。市场化是营商环境的核心要义,关键在于实现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的更好结合。在市场准入上,深化负面清单制度改革,优化新业态新领域准入环境,推进基础设施竞争性领域向各类经营主体公平开放,完善民营企业参与重大项目建设的长效机制。在公平竞争上,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清理妨碍统一市场的政策壁垒,建立全国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实现项目全流程公开透明。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完善信用信息归集共享与奖惩机制,建立民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体系。
(二)打造公开透明的法治化环境,稳定发展预期。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加快重点领域立法,制定民营经济促进法,健全涉企收费监管和拖欠账款清偿的法律体系,填补数据产权等新兴领域制度空白。规范执法行为,全面实行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避免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对企业经营的干扰。强化权益保护,完善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全链条机制,建立健全企业产权纠纷快速响应机制,让企业敢于创新、安心经营。优化法律服务,扩大公共法律服务覆盖面,为中小企业提供低成本、便捷化的法律咨询、维权援助等服务,提升企业依法经营能力。
(三)建设开放包容的国际化环境,拓展发展空间。以制度型开放引领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提升全球资源配置能力。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深化外贸、外商投资管理体制改革,持续缩减外资准入负面清单,落实外资企业国民待遇。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拓展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功能,优化通关流程,降低进出口环节合规成本。打造开放平台载体,依托自贸试验区、经开区等重点平台,开展压力测试,探索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形成可复制推广的开放经验。加强国际合作对接,建立健全与国际通行规则相衔接的标准体系,培育国际化中介服务机构,让外资企业“进得来、留得住、发展好”。
(四)健全协同高效的保障机制,确保改革落地见效。优化营商环境是系统工程,需要强化统筹协调与长效推进。处理好顶层设计与基层探索的关系,部委加强指导把关,鼓励地方结合特色产业因地制宜创新,及时总结推广可复制经验。建立企业诉求闭环处理机制,通过座谈走访、监督团队等多种渠道收集意见,实行清单化管理、限时性办结,确保问题件件有回应。完善评价考核体系,淡化指标排名导向,将企业获得感、满意度作为核心评价标准。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明确政商交往边界,健全常态化沟通机制,既破除“亲而不清”的利益勾兑,又解决“清而不亲”的服务缺位。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对高质量发展提出更高要求,必须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战略抓手。优化营商环境要求我们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和“刀刃向内”的勇气,敢于触及深层次利益关系和矛盾,在破除体制机制弊端上再啃硬骨头,在调整深层次利益格局上再闯深水区。通过不断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要素成本和运营成本,充分激发各类经营主体的活力与创造力,让营商环境成为激活高质量发展新动能,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坚实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