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海钩沉|《群书治要·尸子》的用贤之道
北京日报客户端 | 作者 刘余莉 邓超然

2025-11-16 08:00 语音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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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尸子》是先秦时期的重要典籍,由尸佼所著。尸子(即尸佼)主张因贤治国,并将“明分”“正名”“赏贤罚暴”作为治理国家的三条重要途径,以实现明王之治。唐代魏徵等人受唐太宗之令编撰《群书治要》一书,以记录从五帝到晋朝的古圣先贤治国理政之史料,辑录了《尸子》的十三篇文本(即《群书治要·尸子》)。尸子的用贤之道为现代人才选拔的政策制定提供有益启示和借鉴。

正名明分,赏贤罚暴

治国要重贤。尸子提出“国之所以不治者”有三方面的原因,即不知用贤、不能得贤、不可尽贤。相应也提出了“明分”“正名”“赏贤罚暴”这三条治国之道,即“明分则不蔽,正名则不虚,赏贤罚暴则不纵,三者治之道也。”明确职分能够让人完全看清是非善恶,端正名分能帮助分清是非善恶,奖赏贤德、惩罚暴虐就不会放纵,这三者是治国之道。反之,“是非不得尽见谓之蔽,见而弗能知谓之虚,知而弗能赏谓之纵,三者乱之本也。”不能完全看清是非善恶,叫作糊涂;分清了是非善恶却不能知人善任,叫作徒劳;看清是非善恶又能知人善任而不能实施奖赏,叫作听任放纵,这三方面是国家动乱的根本。事实上,贤能一直都在,更关键的是对贤良之士的发掘任用。正所谓“为人君者以用贤为功”,作为君王以任用贤才为功劳,用贤得当便可以实现“至政”。

正名去伪,事成若化

“治天下之要,在于正名。”治理国家的关键在于“正名”,端正各自的名分,使之名实相符,以能够知人善任。所谓“正名去伪,事成若化”,正名不仅可以帮助君主判断是非,还可以确保国家各项事务顺利进行。因此,正名不仅是国家治理的根本,也确保了社会秩序的稳固。名实相符的正名思想被用作治国理政的基本原则,通过正名,国家不仅能够分辨是非、贤愚,还能通过合理的奖惩机制确保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明分不蔽,知人善任

“明分”的重要目的就是通过合理分配职务来确保贤良之士能够各尽本分、发挥才能。尸子主张的“成人”主要取决于伦理关系和外在行为是否“皆得其分”。在尸子看来,“分”是“德”“义”“礼”的衡量标准,他提出“德者,天地万物得也;义者,天地万物宜也;礼者,天地万物体也。使天地万物皆得其宜,当其体者,谓之大仁”,意思是说,“德”是天地万物各得其所、各安其位,自然运转,“义”是天地万物适宜,“礼”就是天地万物的运行合乎规矩,使天地万物各自按其规律发展运行、井然有序,就叫作“大仁”。由此可见,天地万物遵照“德”“义”“礼”而发展的终极目的就是“得分”,“分成”则“天下之可治”,天下能够得以治理的原因就是明确了各自的职分。

“明分则不蔽”,即分清职责、合理分工,就能避免贤才被埋没。只有当每个人的职责明确,才能做到知人善任,确保国家治理的顺利进行。反之,如果“好士,且知之也,好而弗知,则众而无用也”,君主不能分清贤才的职责,或者没有合理安排贤才的职务,就会导致即使有贤能之人存在,他们也可能不会充分发挥出自己的全部才能、履行好自己职责的尴尬局面,国家的治理也将因此陷入困境。历史上,唐朝的贞观之治之所以能够取得辉煌成就,正是因为唐太宗在用人时能够做到“知人善任,各尽其才”,通过合理的分工和信任,使得贤才得以在各自的岗位上为国家做出贡献。因此,“明分”不仅是治国的基本原则,也是确保贤才能够充分施展才能的重要保障。

赏贤罚暴,贤进暴止

这里“赏贤罚暴”有两个层面的意思:一方面,奖赏贤德、惩罚暴虐之人。另一方面,奖赏举荐贤才之人,惩罚举荐不贤能的人。“为人臣者以进贤为功”,作为臣子要把举荐贤才作为功绩,推举德能超过自己的贤能之士。“使进贤者必有赏,进不肖者必有罪,无敢进也者为无能之人”,即让举荐贤才的人一定能获得褒奖,让举荐不贤的人一定遭到惩罚,对于那些不敢举荐的人视之为无能的官员,这样必定会涌现出更多举荐贤才之士的人。

尸子认为“明王之道易行也”,通过“正名”“明分”使贤德者得以尽其所能,使得国家内部的各个阶层都能够各司其职,当贤能者被充分利用,而暴虐者的行为被制止时,便能实现贤能政治,那么国家的治理自然而然就能达到最理想的状态。

[作者单位: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哲学教研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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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丁梓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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