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将推动部分政务服务事项下沉至街乡,方便群众就近办理
北京日报客户端 | 记者 任珊

2025-11-14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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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将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持续擦亮“北京服务”品牌。日前正式印发的《北京市政务服务场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提到,本市将严格执行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和限时办结等制度,规范预约、咨询、受理、审查、决定、结果送达等全流程管理,为群众和企业提供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的政务服务。

《办法》中明确,政务服务事项要坚持“应进必进”原则,进驻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实质运行,严禁“体外循环”。首位接待或受理群众和企业办事诉求的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负责人,负责对群众和企业提出的问题、诉求等进行解答或提供解答路径。群众和企业咨询或办理事项时,工作人员应一次性告知涉及的条件、材料、程序、时限、收费标准等全部内容或不予办理的理由。群众和企业提出办事申请后,工作人员应按照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在明确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办理并反馈结果。

如果政务服务场所提供线上、线下受理渠道,可由群众和企业自主选择。也就是说,群众和企业在政务服务中心办理业务时,不得强制要求其先在线提交申请材料。已在线收取申请材料或通过部门间共享能获取规范化电子材料的,不得要求群众和企业重复提交纸质材料。

为了让市民办事更方便,《办法》中提到,政务场所可收集“办不成事”反映窗口等反映的办事堵点难点,对涉及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等办事申请,用好审批服务协调“专事专议”制度,推动跨部门、跨层级联动协同审批。

同时,北京将推动群众经常办理且基层能有效承接的政务服务事项以委托受理、帮办代办等方式下沉至街道(乡镇)政务服务中心办理,便利群众就近办理。按需开设“区域通办”远程虚拟窗口,运用远程身份核验、音视频交互、屏幕共享等技术,为群众和企业提供远程帮办、异地受理服务。

京津冀三地政务服务场所也将加强协同联动。《办法》中还提到规范三地窗口服务标准和流程,加快推动政务服务同事同标、资质互认、数据同享。同时,推动本市与河北雄安新区政务服务同城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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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匡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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