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1-19 17:39
《〈北京市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近日公布,自2026年1月1日起实施。本市不再制发第一、二代社会保障卡,首次申领人员均制发第三代社会保障卡。
《北京市社会保障卡合作银行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共有3章共29条,主要明确了本市社会保障卡申领人员范围、申领渠道、业务办理方式和时限、代办业务范围和方式、信息查询方式、新旧卡衔接等内容。
本市第三代社会保障卡是第一、二代社会保障卡的升级版,在技术和安全方面做了优化升级,增加了国密算法和非接触功能。在保留原有就医购药、自助查询等基本功能的基础上,第三代社会保障卡还可作为身份凭证,凭卡办理人力社保领域服务事项。同时,还增加了交通出行、公园年票、金融服务等功能。
《实施细则》规定:个人领取社会保障卡后,可持卡到全市合作银行服务网点、市政交通一卡通自营网点或者通过北京一卡通APP充值后使用交通出行(即自费乘坐公交、地铁等)功能。社会保障卡交通出行功能的使用范围、时限及规则等,与北京市政交通一卡通保持一致。
个人领取社会保障卡后,符合条件的持卡人可到全市公园年票服务网点、发卡合作银行服务网点购买公园游览年票,持卡使用公园游览(即自费购买公园游览年票后游览公园)功能。社会保障卡公园游览功能的使用范围、时限及规则等,与北京市公园游览年票(实体卡年票)保持一致。
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北京市政府的指导下,引入在本市服务网点较多的商业银行合作开展社会保障卡业务,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由原来的300多家增加至近4000家,极大增加了本市社会保障卡服务的覆盖面。
同时,增加社会保障卡即时制卡服务网点,持卡人可就近到发卡银行服务网点办理申领、补换业务,实现办卡立等可取,满足持卡人紧急用卡需求。
自2026年1月1日起,本市不再制发第一、二代社会保障卡,首次申领人员均制发第三代社会保障卡;已持第一、二代社会保障卡的人员如办理补领或换领,也应通过线上渠道或至对应合作银行服务网点换发第三代社会保障卡。 换发第三代社会保障卡后,原第一、二代社会保障卡自持卡人启用新卡时失效。原第一、二代社会保障卡不回收,如有金融功能可自行选择是否注销。如未换发或未启用第三代社会保障卡,持卡人的原第一、二代社会保障卡不会停用且不设有效期,可继续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