敛财6793万余元,杜玉波一审获刑
清风北京 | 记者 宋佳音

2025-11-26 19:37

清风北京

2025年11月26日,山西省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十三届全国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杜玉波受贿一案,对被告人杜玉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百万元;对杜玉波犯罪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00年至2024年8月,被告人杜玉波利用担任北京理工大学党委副书记、副校长、党委常务副书记,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党委书记,教育部党组副书记、副部长,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第七届、第八届理事会会长,第七届、第八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有关个人在民办高校设置、工程项目承揽、子女入学就业等事项上提供帮助,收受上述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793万余元。

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杜玉波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其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应依法惩处。鉴于其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涉案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据悉,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8月21日公开开庭审理了该案。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杜玉波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杜玉波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界群众30余人旁听了庭审。

2024年9月18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消息,教育部原党组副书记、副部长杜玉波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通报称,教育部原党组副书记、副部长杜玉波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25年3月2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消息,十三届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杜玉波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十三届全国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杜玉波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杜玉波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反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职工录用等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廉洁底线失守,违规收受礼金;贪欲膨胀,“靠教育吃教育”,将教育资源当作谋私敛财的工具,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民办高校设置、建设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杜玉波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杜玉波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2025年3月2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官网消息,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杜玉波决定逮捕。


消息称,十三届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杜玉波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杜玉波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2025年6月1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官网消息,山西检察机关依法对杜玉波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消息称,十三届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杜玉波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山西省临汾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临汾市人民检察院已向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杜玉波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杜玉波利用担任北京理工大学党委副书记、副校长、党委常务副书记,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党委书记,教育部党组副书记、副部长,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第七届、第八届理事会会长,第七届、第八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综合:人民日报客户端 高检网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编辑:应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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