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1-26 21:25
静安区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今天(11月26日)审议并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案:
任命施煜为静安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免去其静安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任命朱庆华为静安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决定其为静安区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任命宋杰为静安区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任命肖伟为静安区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任命凌云峰为静安区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委员;
任命徐海龙为静安区人大常委会大宁路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
任命张丽珍为静安区人大常委会彭浦新村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
任命滕毅为静安区人大常委会石门二路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黄磊的静安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章伟的静安区人大常委会石门二路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董剑的静安区人大常委会彭浦新村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程凯的静安区功能区推进办公室主任职务。
任命王信、向阳、李甜甜、张曦、陈玲、林兴乐、周子扬、周颖、郇鑫、贾妍彦、徐亦雯、巢宇宸、葛钒、蒋静等14人为静安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任命丁琦等267人为静安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免去李丁、陆维溪、林丽丽、钱丽娜、郭芬、董锟、谢君等7人的静安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