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南一北、一侯一县
海昏侯国与路县故城
这两座沉睡千年的遗址
以“南侯国北郡县”的独特对望
留存下汉代礼仪制度的客观印记
恰似汉代文明的“双面镜像”
一边是王侯阶层的“琴棋书画”
一边是百姓生活的“柴米油盐”
隔着两千里山河对话
最终共同勾勒出
大汉王朝完整而鲜活的社会图景
礼制为纲
器物藏着的列侯印记
海昏侯国的器物,每一件都严格遵循汉代列侯规制,是礼制的物质载体。
印章
王侯权力的“物化语言”
“刘贺”螭钮玉印:出土于主棺内棺刘贺遗骸右侧腰部,是汉代“方寸之印”,质地是和田白玉,钮为高浮雕幼螭。更关键的是,汉武帝时期规范印章制度后,私印中采用螭钮极为罕见,这一特殊形制可能暗藏刘贺曾为皇帝的寓意,是列侯身份与特殊经历的双重实证。
“刘贺”螭钮玉印
“大刘记印”龟钮玉印:和田玉质,阴刻“大刘记印”四字,是汉代“大+姓氏+记+印”格式的首例玉印。龟钮造型并非随意设计——据《汉官仪》记载,列侯、丞相等高官需用黄金印龟钮,这枚玉印虽非黄金材质,但龟钮形制与“大刘”铭文结合,含蓄印证了刘贺的皇室血脉与列侯等级。
“大刘记印”龟钮玉印
车马器
礼乐仪仗的奢华呈现
如装饰车辕的铜车軶(è)、点缀车轭(è)的铜车軶饰、保护马面的铜当卢、衔接马络头的铜节约等,不仅以鎏金、错银工艺雕琢出云纹、瑞兽等精美纹饰,更严格遵循“诸侯车驾”的礼制规范,既展现了西汉高超的金属加工技艺,也印证了中央对列侯出行仪仗的制度管控。
偶车马青铜器
青铜当卢
灯具
家族传承与礼制温度
墓中出土的“李姬家”铭文青铜豆形灯,是列侯家族传承与等级的独特见证。这件青铜灯上端为内底平坦的灯盘,中间灯柄细长,下部有喇叭形灯座,灯身清晰刻有“李姬家”铭文。推测此灯原为刘贺奶奶李夫人使用之器,后传给刘贺父子,最终由刘贺从山东昌邑带到豫章海昏,既是家族血脉的物质联结,也因青铜材质、精致形制,与百姓所用的陶灯形成鲜明对比。它并非普通照明工具,而是王侯家族“世代相传”的象征,承载着超越实用的礼制与情感意义。
“李姬家”铭文青铜豆形灯
实用为要
器物映射基层的生活本真
路县故城的遗存,没有奢华工艺与礼制设计,每一件器物的细节都指向“实用”,与海昏侯国形成鲜明对比,却同样是汉代社会的真实切片。
印章
基层治理的实用工具
路县为百姓居所,以务实的农业经济和手工业为主,出土的实用器物中,如基层官吏所用的铜印章,多为普通铜质,无玉、金等贵重材质,仅用于日常行政文书核验、户籍登记等事务,服务于基层治理。
铜印章及拓片
还有戳印“亭”字的陶罐,仅施简单褐釉,器形规整,“亭”字指向汉代“市亭制度”,是陶罐经检验合格后的标识,相当于“市场准入凭证”,完全围绕实用与管理需求。
戳印“亭”字陶罐
车马器
工艺规制的民用导向
在路县故城,车马器部件则呈现民用的朴拙与实用,没有鎏金、错银等复杂工艺,仅满足骑行固定、基本乘坐的实用功能,所有车马器都围绕“实用”而非“威仪”设计。
车马器部件
灯具
百姓生活的朴素选择
与海昏侯国的青铜灯不同,路县故城出土的陶灯,多以实用为核心。陶灯多为泥质灰陶或红陶,部分甚至仅为“灯盘+灯柄”的简易组合。仅满足日常照明的基本需求,烧制工艺较为简单,恰与“李姬家”铭文青铜豆形灯的精致形成反差。
陶灯
制式无高低
共同织就汉代文明图景
海昏侯国的螭钮玉印、鎏金马具、“李姬家”铭文青铜豆形灯,与路县故城的铜印章、陶灯,虽有区别,却同样是汉代文明的重要组成。
编辑:宣传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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