锐评丨假外包真用工?什么“外包”都不在劳动法外
北京晚报 | 记者 李松林

2025-12-01 13:46 语音播报

锐评

与正式员工干着同样的活儿,福利待遇、岗位权限、职业归属感却相差悬殊;劳动者维权时,却发现屡屡碰壁。据工人日报报道,“同工不同酬”的外包用工成了不少劳动者的痛点。非但如此,花样翻新的“假外包”也正向实体产业、工厂制企业蔓延。有的企业工龄较短或新进员工一律转为跟外包机构签合同,更有甚者干脆全员外包。

所谓外包用工用人,通常指企业将非主营业务外包给其他企业后,由其派遣至协议方履行岗位职责的劳动者,其劳动关系归属派遣公司而非协议方。作为灵活用工的一种重要形式,外包的优势显而易见。然而现实中,有的企业把员工冠以“外包”之名,却让他们干着“派遣”的活;有的企业打着“业务外包”的幌子,行的却是劳动用工管理之实;不少企业在挑选外包供应商时,标准并非谁更合规,而是谁更便宜。名头五花八门,“马甲”越来越隐蔽,“假外包”不止侵蚀劳动者个人合法权益,也威胁劳动市场用工秩序。

一些企业管理者并非不清楚“假外包”的危害,之所以揣着明白装糊涂甚至主动采取“假外包”,打的算盘是控制企业成本、规避法律责任,实现利益最大化。诸如劳动纠纷、人员意外伤害等劳动风险和责任认定,也随着“假外包”“外包转分包”等手段,巧妙转嫁给了第三方公司。利益“勾兑”之下,企业和第三方公司各取所需,各谋其利,加之手段隐蔽、劳动者维权成本高,“假外包”得以大行其道。

不论什么形式和名头的外包,都不能游离于劳动法之外。据报道,已有司法机关通过对劳动关系“事实优先”的认定标准,以穿透式监管,精准识破企业的“假外包”障眼法。这意味着,只要用工单位对劳动者形成了支配性管理,无论双方合同书面约定如何,都会被认定为劳动关系。司法公正裁决,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对企业“假外包”用工形成有力震慑。对于市场上潜藏的更多“假外包”行为,相关部门不妨通过强化劳动监察、畅通劳动者维权举报等方式,提升监管穿透力,对违法用工行为精准打击。同时,引导企业敬畏法律法规,跳出短视经营思维,从源头上杜绝“假外包”产生。

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能被假“外包”损害。什么机关算尽的做法,都跳不出劳动法


编辑:李松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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