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非机动车出行怎样更安全?法院建议
2025-12-03 12:48 来源:  北京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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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6月至2025年6月,海淀法院少年法庭审理涉未成年人非机动车交通事故案件153件,占涉未成年人交通事故类案件的39.13%,接近涉未成年人侵权责任纠纷案件的六分之一”。12月2日,时值第十四个“全国交通安全日”,海淀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涉未成年人非机动车交通事故案件审判白皮书》,通报了该院涉未成年人非机动车交通事故案件审理情况并发布八件典型案例。海淀区人大代表何丹、信云、祖砚铭观摩了发布会。发布会由海淀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新闻发言人戴国主持。

“未成年人作为城市交通参与者的特殊群体,搭乘或骑行非机动车引发的交通事故案件频繁发生,给许多家庭带来难以承受的创伤”。海淀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贾柏岩表示,法院作为审判机关,应依法妥善处理涉未成年人交通事故案件,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充分考虑未成年人的特殊生理心理状况,依法保障其合法权益。同时,更好发挥司法的引导、规范、预防与教育功能,增强未成年人的规则意识,督促家长切实履行监护职责,促推多方协同治理,防范化解交通安全风险隐患,以法治力量守护未成年人平安出行。

“事发时段与路段具有规律性,80%以上在社会道路上发生的事故出现在上下学高峰,而上学时段的事故明显多于放学时段。城市主干道、学校周边及小区门口等人流密集地段为事故高发区域,另有近10%的案件发生在居住小区。”少年法庭庭长秦硕介绍了该院2013年6月至2025年6月的涉未成年人非机动车交通事故案件审判情况及呈现特点。她表示,涉事车辆中电动自行车接近半数,多为未成年人搭乘或自主驾驶;在骑行电动车发生事故的案件中,57.14%的未成年人未满16周岁。秦硕提醒,涉未成年人非机动车交通事故案件往往由机动车安全驾驶义务履行不到位、非机动车驾驶人规则意识不强、监护人监护责任落实不到位、未成年人风险认知与自我保护能力不足等多重因素引发,需要规范交通出行行为,严格落实家庭教育责任,优化未成年人友好交通场景。

随后,海淀法院发布了八件涉未成年人非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典型案例。相关案例覆盖了小区内出行、道路跑步、未成年人搭乘等高频场景,呈现了未成年人未达法定年龄骑行、违反交通信号灯、违规使用滑行工具、“开门杀”等常见风险,揭示了交通违规行为的沉重代价。

目录

1.未达法定年龄骑行电动自行车发生事故

2.未成年人骑行自行车闯红灯发生事故

3.未成年人骑行滑板车遭遇“开门杀”事故

4.未成年人“鬼探头”式穿行道路发生事故

5.未成年人在非机动车道内跑步与非机动车发生事故

6.成年人搭载未成年人驾驶非机动车横穿机动车道发生事故

7.祖孙二人通过人行横道遭遇大货车盲区发生重大事故

8.成年人搭载未成年人驾驶非机动车违规出行发生重大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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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 表 关 注

海淀区人大代表 何丹

海淀区人大城市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委员

北京人富律师事务所主任

家长是未成年人交通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希望海淀法院将典型案例带进校园,通过家长会大力宣传,传递到每一名家长。发布的两个刑事案件均涉及电动车,当前外卖骑手“飞车”现象、电动车超速行驶现象突出,建议海淀法院助力相关平台进一步明确电动车行驶规范,推动交通安全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海淀区人大代表 信云

海淀区人大城市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委员

海淀区田村路街道西木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在全国交通安全日,海淀法院少年法庭总结审判经验并发布白皮书,这一做法值得肯定。作为社区工作者,深深感受到交通安全宣传工作的全局性,学校要抓好学生安全出行;家庭要履行好监护职责,提高未成年人安全意识;全社会要强化共建共治,包括社区在内积极发挥宣传提示作用,提升居民的安全风险意识。

海淀区人大代表 祖砚铭

海淀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

清河街道毛纺南小区原社区党委书记

在社区工作中发现,部分家长的安全意识相对薄弱,社区内未成年人交通事故频发。海淀法院此次召开发布会意义重大。我们将利用好社区讲堂,邀请法官、交警向社区学生、家长开展交通安全普法,及时提示风险;同时,也建议法院联合新闻媒体大力开展宣传,呼吁大家遵守规则,尽可能减少交通安全隐患。

供稿:北京海淀法院

摄影:康大成 高萌萌

编辑:姜欣雨 肖飞

审核:李泽


作者:

京法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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