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骑摩托,顺义一男子被判拘役并处罚金
2025-12-09 15:57 来源:  北京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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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的危害早已人人皆知,但对于一些驾驶者来说,似乎只把“喝酒不开车”理解为“酒后不能开轿车”。事实上,摩托车同样属于机动车,酒驾、醉驾的法律红线同样严苛。一旦越线,不仅危及自身安全,更会给道路交通秩序带来重大安全隐患。

顺义区就发生了一起因醉酒骑摩托车而引发的事故,一起来回顾案情——

事故现场:人瘫草坪、摩托零件散落一地

瘫坐在地的驾驶员与被撞的摩托车。

事发当天18时许,顺义区某十字路口的草坪上出现了这样一幕:一名男子瘫坐在地,无法站起。而不远处,一辆摩托车横在马路中央,车辆零件散落一地。

男子再次倒地不起。

交警到场后,首先闻到的是男子身上浓重的酒味。面对询问,男子一口否认酒后驾驶,还多次要求交警离开现场。交谈期间,他再次倒地不起,交警随即拨打120急救电话。

之后,男子被送往医院救治,然而他在医院里拒绝接受治疗,这一异常举动引起了交警的注意。

调查还原:聚餐后开溜,醉驾撞电线杆

经调查,该男子姓王。当天中午,他与朋友在饭店聚餐,喝了不少酒。朋友准备结账时,一转身发现王某已经离开。没想到,王某竟独自驾驶摩托车上路,最终撞上路边的电线杆。

王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鉴定结果。

经鉴定,王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高达239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

法律后果明确:醉驾摩托车同样要追刑责

事故发生后,王某因犯危险驾驶罪,被法院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

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钟良分析:王某多次让交警离开现场、拒绝到医院进行救治等行为是因为知道自己是酒后驾驶,同时知道自己驾驶的摩托车属于机动车。如果向交警承认了自己是饮酒后发生单方事故,很可能会受到法律的处罚。二轮摩托车及三轮摩托车都属于机动车范畴,酒后驾驶摩托车的行为同样可能触犯危险驾驶罪。本案中,王某血液酒精浓度达到醉驾标准(醉驾标准为≥80mg/100ml),根据《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第十条第十一项规定,对王某依法进行处理。

顺顺提示

摩托车酒驾同样违法且危险

请广大驾驶员

牢记安全底线 依法文明出行

共同维护良好交通秩序

少一点侥幸 多一份谨慎

才能让每一次出行都顺利抵达


作者:

北京顺义官方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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